我們經常說企業的Logo,企業的商標,很多小伙伴會把Logo和商標畫上等號,但Logo真的就是商標嗎?
當然不是!大家要記住了,Logo≠商標!
Logo是商標的外語縮寫,Logo對公司有著識別和推廣的作用,通過Logo可以讓消費者記住公司主體和品牌文化。
商標是指由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顏色組合以及上述要素組合構成的,使用在商品或服務分類上,以區別商品或服務不同來源的標志。注冊商標是受《商標法》保護的,注冊人享有對該商標的商標專用權。
Logo被設計出來之后,著作權歸設計者所有或者歸委托設計者設計的公司所有,不論有沒有發表,它都受到的是《著作權法》的保護,并且不會限定受保護的商品或服務。
而商標被設計出來后,商標的所有權歸商標權人所有,想要受到《商標法》的保護,就必須成功通過商標注冊,當然,你的Logo也可注冊成為商標,這樣它不僅受《著作權法》的保護,也受《商標法》的保護。
因此,Logo不是商標,但Logo可以注冊成為商標!商標對企業來說是很重要的,它是企業向消費者展示的一張名片,也是企業鞏固自己在市場上地位的重要砝碼,在現代商戰中,開拓國內市場商標必須先行;開拓國際市場商標更須先行。
有位南寧的老板說,我把商標注冊之后,就等于我的版權受到了保護,那么問題就來了,商標注冊和知識產權注冊是不是一回事?
答案很明顯,這兩者肯定不是一回事,但兩者之間是存在關聯的。商標注冊了之后的確是知識產權,但并不能保護“版權”!
前面我已經說了商標的定義了,現在來說說版權的定義。版權又稱著作權,它是知識產權類型之一,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依法享有的財產權利和精神權利的總稱。
再來說說什么是知識產權,知識產權這個詞是在1967年世界知識產權組織成立后出現的,它是指人們就其智力勞動成果所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通常是國家賦予創造者對其智力成果在一定時期內享有的專有權或獨占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規定了6種知識產權類型,即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發現權、發明權和其他科技成果權,并規定了知識產權的民法保護制度。
知識產權的范圍包括專利、商標、著作權以及相關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地理標志、植物新品種、商業秘密、傳統知識、遺傳資源以及民間文藝等。所以,知識產權注冊可以分為很多種,有可能是專利的注冊,也有可能是傳統知識,或者是我們一直在說的商標注冊。
現在有很多企業都在注冊商標,可能一個企業就注冊了好幾個商標,變著花樣在注冊,不僅僅是為了保護自己的企業,保護企業的無形資產,也是一場知識產權的博弈。企業提升了對商標的保護意識,某種程度上說,企業是在為自己營造了一個良好的知識產權保護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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