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價替代品”這一概念在各式博主的花式推廣中頻頻出現,他們往往從各種概念和功效入手,宣稱含有與大牌相近的成分、數值,采用與大牌相同的代工廠、原材料,或者具備相同的技術,可以達到媲美大牌的效果。小到消磨時光的零食,每日使用的護膚品,大到家用電器,各類“平替”層出不窮。
說到“平替”,近日,化妝品行業兩大巨頭——歐萊雅及嬌蘭,竟然因商標問題對簿公堂,這是怎么回事呢?近日,歐萊雅(中國)有限公司與法國嬌蘭關聯公司路威酩軒香水化妝品(上海)有限公司侵害商標權糾紛管轄民事裁定書公開,法院判決駁回歐萊雅公司上訴,維持原判。
2瓶“蜂蜜”護膚品
自二零一零年嬌蘭「Abeille Royale帝皇蜂姿系列」面世后,好評如潮。該系列采用來自法國的蜂蜜及蜂皇漿,主打抗老修復緊致功能。此后,嬌蘭為該系列注冊了商標。目前系列中的明星產品黃金修護復原蜜精華液30g/ml在天貓上的官方售價為760元。
AGE PERFECT NECTAR ROYAL則是巴黎歐萊雅于2019年推出的金致臻顏花蜜系列,主打成分為來自新西蘭的麥盧卡蜂蜜。該系列中,最出名的產品是歐萊雅金致臻顏花蜜奢養滋潤面霜。而該系列產品主打的功能也是抗老修護。
在網絡平臺上,不乏有消費者將歐萊雅花蜜系列與其他貴價護膚品作對比。其中,歐萊雅金致臻顏系列面霜被認為是蘭蔻某款面霜的“平替”,而無論從包裝、成分及功效來說,同系列的精華則被視為嬌蘭帝皇蜂姿系列的平價替代品。
如果僅僅從功效上近似,并不稀奇,然而歐萊雅在其花蜜系列產品包裝上使用“AGE PERFECT NECTAR ROYAL”標識。此舉引起嬌蘭的警覺,遂將歐萊雅公司告上法院。
不是“平替”,侵權了!
一審法院判定歐萊雅在其“AGE PERFECT NECTAR ROYAL”系列涉案商品上使用與原告嬌蘭產品“ABEILLE ROYALE”商標近似的標識并進行宣傳,構成商標侵權和不正當競爭。歐萊雅不服判決,向上海市知識產權法院提起上訴。
歐萊雅認為,就侵權行為地而言,本案被訴侵權行為不屬于民訴法解釋第二十五條規定的“信息網絡侵權行為”,因此請求法院撤銷原裁定,依法將本案移送至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法院審理。
上海知識產權法院經審查認為,歐萊雅在其“AGEPERFECTNECTARROYAL”系列涉案商品上使用與原告“ABEILLEROYALE”商標近似的標識,構成商標侵權;歐萊雅模仿路威酩軒“ABEILLEROYALE”系列商品的廣告宣傳涉案商品,構成不正當競爭;歐萊雅對涉案商品的成分的說明中存在虛假宣傳,構成虛假宣傳的不正當競爭。
根據規定,路威酩軒可以選擇向侵權結果發生地,即被侵權人住所地的法院起訴。原審法院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依據路威銘軒的選擇行使本案管轄權并無不當。 因此上訴人歐萊雅的上訴理由不能成立,法院駁回其上訴,維持原裁定。
品牌維權本是再正常不過的事,但是像此次嬌蘭和歐萊雅這樣的業內巨頭,發生如此尷尬的糾紛,也確實不多見。當然,這對于嬌蘭來說算得上是一石二鳥了,除了維護自身利益,還能起到品牌宣傳的作用。雖然無法判定歐萊雅是否有“搭便車”的嫌疑,對于已經注冊商標的企業,如遭遇類似商標侵權事件,應當盡早使用法律武器維權,防止自己商標的顯著性被稀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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