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對彈幕都不陌生吧,彈幕是最近流行起來的一種新型觀劇模式,大家可以在彈幕上發表自己的看法。國內首先引進
為AcFun以及后來的bilibili,bilibili簡稱B站,因為彈幕前所未有的受歡迎,因此B站也為“彈幕”二字向商標局申請注冊了
商標,那么是否能夠成功呢?

B站方申請注冊了彈幕商標,指定使用在第35類“廣告;計算機網絡上的在線廣告;通過網絡提供商業信息;為商品和服
務的買賣雙方提供在線市場”等服務上。但是經過商標局的審核認定,因為“缺乏顯著特征的,不得作為商標注冊”,就這樣
彈幕商標就在審核之時被駁回,B站當然不會就此作罷,其向北京知產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經過法院的審理,“彈幕”指定使用在“廣告;計算機網絡上的在線廣告;通過網絡提供商業信息”等服務上,根據相關
公眾的認知,不易將其作為商標進行識別,缺乏商標應該有的顯著特征,難以起到區分不同服務來源的功能,因此不能作為商
標注冊,北京知產法院判決駁回B站的訴訟請求。
商標注冊需要顯著性和獨占性,如果商標不具有顯著性那么不能作為商標注冊。所以大家在注冊商標時一定要注意這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