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和豆漿”品牌是1982年由臺灣弘奇食品有限公司創立餐飲業知名品牌,1995年跨過臺灣海峽,來到大陸發展。經過數十年的發展,永和豆漿遍布中國大江南北,已成為消費者信賴和喜愛的品牌,并逐步發展成為中國臺灣飲食文化的一張名片。讓我們來看看“永和豆漿”商標被侵權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吧。

神木市天下永和豆漿店成立于2012年9月10日,經營范圍為小型餐館,其經營的店面字號招牌、餐具、室內裝潢皆有使用“永和豆漿”字樣,店面字號招牌中也突出顯示了“永和豆漿”字樣,其他標識相對很小。2017年6月27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作出“永和豆漿”商標無效的裁定。
永和公司認為天下永和店侵犯其注冊商標專用權并將其訴至法院,請求賠償含合理費用在內的經濟損失10萬元,并承擔本案訴訟費。陜西省榆林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由于永和公司的“永和豆漿”文字商標被商標局宣告無效,“永和”并非永和公司專屬,“豆漿”為通用名稱,因此涉案商標中的其他標志為顯著部分,天下永和店使用的商標圖及“永和”文字抽象圖案標識在相同或近似服務不會使公眾與永和公司注冊商標產生混淆。遂判決駁回永和公司的訴訟請求。之后永和公司向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天下永和店在使用過程中突出 “永和豆漿”字樣,與涉案商標主要部分字、音、義完全相同。同時天下永和店認可使用“永和豆漿”標識是因為其市場的知名度,對于天下永和店使用的圓形圖標,該圖標并未被突出使用,不能夠達到商標識別來源的基本功能。因此被控侵權標識與涉案注冊商標構成近似,極易使相關公眾產生混淆,天下永和店的行為構成商標侵權,天下永和店辯解“永和豆漿”為通用名稱、其使用圓形圖為加盟標識以及在先使用等理由,因無充分有效證據證明,本院不予采納。二審法院判決:撤銷一審判決,天下永和店停止侵犯永和公司注冊商標專用權并賠償永和公司含合理費用在內的經濟損失7萬元,駁回永和公司其余訴請。
商標一定要提前注冊,不然等到有一定知名度時被別人搶先注冊,那可真是有理也沒處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