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雖然有一個 Internet 標準用于報告這樣的錯誤(multipart/report MIME 類型,參閱 RFC1892),但還沒有廣泛實現它。RFC1211 深入討論了這個問題,包括了大量的例子。
在 Internet 電子郵件中,特定的郵箱或用戶名是否存在,只能由傳送消息的最終服務器決定。消息可能通過幾個中繼服務器(它們不能檢測錯誤),然后再到達最終服務器。通常,當最終服務器檢測到這一錯誤,它會返回一個消息給原始消息的發送人,指出失敗的原因。有許多 Internet 標準討論了這種傳送狀態通知 (Delivery Status Notifications),但大量服務器不支持這些新標準,相反使用特別技術來返回這種錯誤消息。這使得將“回彈”消息與產生問題的原始消息相互關聯起來非常困難(注意,這個問題與 JavaMail 完全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