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會近日開出了2011年的“1號罰單”,領受該罰單的是中德安聯人壽保險有限公司(下稱“中德安聯”)。
保監會披露,2010年3月,保監會對中德安聯進行了現場檢查。檢查過程中發現,2009年11月,中德安聯對其新單回訪標準話術進行了修改,修改后的話術仍然與保監會《人身保險新型產品信息披露管理辦法》(2009年10月1日起實施)要求不符,一是投連、萬能險話術中未明確提示猶豫期內可以享有的退保權益,未向投保人確認其是否知悉保險責任和責任免除事項,未明確確認投保人是否知悉費用扣除項目及扣除的比例或者金額;二是分紅險話術中未明確提示猶豫期內可以享有的退保權益。
該項修改工作由中德安聯代管電話回訪的區域服務經理肖艷主持,通過郵件在公司內部進行溝通討論,并以郵件形式報告給主管運營的副總經理夏博恩,夏博恩未對此提出異議,新話術于去年12月7日正式上線。中德安聯標準回訪話術違規直接導致了其實際完成的電話回訪不符合監管要求。經統計,2009年10月1日至2010年3月31日,中德安聯累計完成22168件新型人身保險產品電話回訪。
保監會認為,中德安聯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保險法》第一百一十六條第十三項及《人身保險新型產品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三條的規定,依照《保險法》第一百六十二條的規定,保監會決定對其予以罰款30萬元人民幣的行政處罰。而夏博恩作為主管運營(含電話回訪業務)的副總經理,也被罰款5萬元人民幣。
第一財經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