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微博、頭條被一則天價牛肚的新聞刷屏。矛頭直指著名主持人孟非和著名演員、導演黃磊合開的“黃粱一孟”火鍋店。有網友在微博上爆料,兩人在“黃粱一孟”吃了一頓火鍋花費600多元沒有吃飽,一份新鮮牛肚要價198元。“黃粱一孟”本身走的就是中高端消費路線,消費者到“黃粱一孟”吃的就是個情調,價格透明不存在欺瞞消費者,所以這種消費只能說對我們工薪一族過高。近幾年,明星開店已然成為一種風尚,郭德綱的“郭家菜”、薛之謙的“上上謙”、任泉的“蜀地傳說”、孟非和黃磊的“黃粱一孟”,大有不搞餐飲投資的演員就不是好老板之勢。
明星所在娛樂圈也是知識產權的重災區,電視劇抄襲、綜藝節目版權之爭、劇本版權歸屬等等,明星在經歷了這樣的事件之后對于知識產權方面的意識尤為重視。黃磊的廚藝娛樂圈人人皆知,黃磊也被人們奉為“黃小廚”,黃磊團隊在意識到“黃小廚”的商機后便將“黃小廚”注冊商標,打造一個生活方式品牌+明星IP模式。不得不說黃老師對商標專有權這方面的還是有超前意識的。但是今天我們要說一說“黃粱一孟”,“黃粱一孟”是黃磊與孟非合開的以火鍋為主題的餐飲機構隸屬于江蘇星亞文化發展有限公司,其法定代表人為孟非。亞星文化于2016年9月30日向國家商標局就“黃粱一孟”商標在二十九類、三十類、三十一類、三十二類、三十三類、三十五類、四十三類提出注冊申請。由此看出兩位老師對于商標很是看重,但是同時也看出兩位老師對商標申請與審核并未深入了解,從側面看出代理機構并未及時告知“黃粱一孟”所存在的問題。
商標局2017年1月4日公布的最新修訂《商標審查及審理標準》第九條第九款明確寫明:商標含有不規范漢字或系對成語的不規范使用,容易誤導公眾特別是未成年人認知的標志不得作為商標使用。換句話說商標局對此類商標不會審核通過,“黃粱一孟”沒有所謂的商標專有權。此類情況商標局的審查在新修訂的《商標審查及審理標準》之前就已經很嚴格,此次更是把這一條明文寫入《商標審查及審理標準》。
在此提醒廣大商標申請人,在申請自己的商標時要向代理機構多問,商標審查對商標的文字、圖形規范都有一定的規則,一定要按照規則申請,否則就會像“黃粱一孟”由于商標知識產權方面認識的匱乏,“黃粱一孟”的商標權真的會成為黃粱一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