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優勝劣汰、物競天擇的動物界,每個動物要想生存下來,必須具有自己特殊的本領,比如老鷹銳利的眼睛、老虎超人的兇猛、豹子的速度、蛇的毒牙、刺猬全身的刺、變色龍的偽裝本領以及烏龜背上的硬殼。這些本領或者能力都是其他動物所無法擁有的,也是無法摹仿的。這些能力或本領就是動物的生存之道,也是各種動物的核心競爭力。對于同樣激烈的市場競爭企業也需要有自己的核心競爭力。 那么,什么是核心競爭力?目前存在多種關于核心競爭力定義的表述例如哈默( Gary Hamel)基于整合觀的表述、梅約( M. H Meger)基于技術創新觀的表述等。簡單地說,所謂核心競爭力,就是指在某一個時間段內企業能夠擁有,而競爭對手卻沒有的資源、能力、優勢等。按照張維迎的觀點,成為企業核心競爭力的東西必須具有獨特性,即“買不來”、“偷不走”、“拆不開”、“帶不走”、“溜不掉”,也就是說,企業所擁有的核心資源要有這樣的特點:沒有市場可以買到;要有法律保護;資源本身與能力有互補性;具有組織性,不屬于個人;有持續競爭力,等等。假如自己有、競爭對手也有的就不能算做核心競爭力,只是普通競爭力。 關于馳名商標和企業核心競爭力之間的關系,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