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渤,山東青島人,1974年8月26日生于甘肅,中國內地男演員,畢業于北京電影學院表演系配音專業。而黃渤這個名字也已經家喻戶曉,所以黃渤這個名字具有無限的宣傳價值,因為商家想蹭熱度,明星經常會有不知情的情況下名字已經被注冊成了商標。

類似的情景有,“謝霆峰”被注冊成“瀉停封”止瀉藥名,郭德綱變“鍋得缸”成白酒商標,“姚明”被注冊成“姚明牌”啤酒,“姚明牌”眼藥水等等。這些只是眾多名人被搶注商標中的一小部分,很多名人都曾經歷名字被注冊的情景,為此,明星也開始紛紛關注起自己的商標是否已經被搶注的危險。
王某在2017年將“黃渤酒莊”注冊成商標,演員黃渤向有關部門提出商標無效宣告申請,并獲支持,王某不服上訴。9日上午,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判決認定,“黃渤酒莊”商標損害了黃渤的在先姓名權,因此維持商標部門“商標無效”的決定,駁回王某訴訟請求。2018年7月5日,演員黃渤向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商標無效宣告申請,商標評審委員會經審理認為“黃渤酒莊”的商標損害了黃渤的在先姓名權,應當予以無效宣告。王某不服,訴至北京知識產權法院。
本案爭議商標由普通字體的文字“黃渤酒莊”組成,其核定使用在“果酒”等商品上,易使相關公眾認為商品系出自演員黃渤的酒莊,或與演員黃渤存在特定聯系。尤其是王某與演員黃渤的戶籍地同處山東省,其在2017年申請注冊爭議商標時對黃渤的姓名及知名度理應知曉,爭議商標的申請注冊具有不正當利用黃渤姓名牟利的目的,損害了黃渤享有的在先姓名權。因此,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支持商標評審委員會對此的認定結果。同時,王某有關“黃渤”系“黃渤?!焙喎Q的主張因沒有事實依據,不構成抗辯事由,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對該主張不予支持。綜上,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一審判決駁回王某的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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