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商標的有效期是10年,但是越長的有效期意味著被遺忘的幾率也很大。稍微不注意一些小細節,可能未續展的商標就會被宣告無效。所以就算商標成功注冊下來,以下十條警示,還是有必要告知給各商標申請人。

1.連續三年都不使用,任何人有權向商標局提撤銷申請。
2.商標注冊有效期為10年,到期前需要申請續展,否則將注銷。
3.商標被市場使用成通用型代名詞,擔心淪為通用商標,任何人都可向商標局提出撤銷申請。
4.商標主體的工商信息發生變化,于商標局備案過的主體信息應及時變更。
5.商標許可予他人使用,需通過商標局備案。
6.原則上,注冊商標不可再改、樣式不可再變。
7.實時關注有近似或相同商標,盡早提異議,防患未然。
8.公司自身擴大經營范圍,需追加注冊。
9.因各種因素,商標不再使用了,可轉讓出售。
10.如需涉及外貿/跨境出口電商,需提前到當地國家商標管理機構申請注冊,國內注冊成功的,僅于大陸地區適用。
商標注冊后,即享受專用權。當法律狀態發生變化時,應及時做相應的準備,切不可無動于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