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誠勿擾”改成“緣來非誠勿擾”只因為沒有進行商標布局!
郎酒IPO受阻主要因為郎酒商標并不在公司旗下,這些知識產權的漏洞連知名品牌也無法躲避!
賣假“tiger”運動鞋被罰5587萬!沒收侵權鞋6687雙!是否意味著知識產權懲罰性制度就要來了?
知識產權懲罰性賠償制度來了!
通常認為,懲罰性賠償制度主要應適用于侵權案件,但在美國法中,這一制度被廣泛地應用于合同糾紛領域。
2018年,無論是年初的兩會期間政府工作報告還是年末的首屆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的重大會議上,國家多次提及知識產權領域將引入懲罰性賠償制度!
“目前,在我國的知識產權法律制度中,商標法已經率先規定了懲罰性賠償。”2013年修正的《商標法》第六十三條第一款規定,“對惡意侵犯商標專用權,情節嚴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確定數額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確定賠償數額”,即對惡意侵權、情節嚴重者,可以施以懲罰性賠償。”
其實,知識產權懲罰性賠償制度來了不用怕!只要認真好做知識產權布局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