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和信息化部:
我公司在獲得呼叫中心業務經營許可證以后,在從事電信業務經營活動中,將遵守如下承諾:
一、我們將嚴格遵守有關電信法律、法規和政策,嚴格按照已批準的業務服務范圍,從事合法的電信業務經營活動;
二、保證提供的電信服務業務符合國家信息安全的要求,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管理部門和電信主管部門的安全保密管理規定;
我公司承諾在開展呼叫中心業務時,將依照原信息產業部頒布的《增值電信業務網絡信息安全保障基本要求》(YDN126-2007)完善公司的網絡與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制定相應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網絡與信息安全應急流程,落實信息安全責任。
三、按照國家有關資費政策制定電信業務收費標準,不斷提高電信業務服務質量,依法經營,公平競爭;
我公司承諾在向用戶提供呼叫中心服務時,服務質量將不低于原信息產業部36號令《電信服務規范》規定之標準,如低于該標準或違反該標準而造成對用戶利益的損害,我公司愿承擔相應的用戶賠償責任并接受主管部門的處罰。
四、自覺接受各級電信主管部門的行業管理和監督檢查,按照電信管理年檢制度及時向各級通信主管部門報送年檢材料和統計資料;
五、切實加強對各地分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公司在各地所設子公司經營電信業務時至少要占有51%以上的股份;
六、我公司將遵照國家和電信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不利用國家政策不允許使用的網絡資源開展電信業務經營活動;
七、我公司保證按照《電信業務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規定,在獲得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一年內(或在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特別規定事項規定的時限內),在所申請業務覆蓋范圍提供呼叫中心業務;
八、我公司保證不利用呼叫中心平臺開展聲訊、VOIP等未經許可電信業務;
九、我公司將嚴格執行國家外商投資電信行業的政策規定,在企業(內資企業)引入外資或企業(已設立外商投資電信企業)股權變更前,按照《外商投資電信企業管理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十、我公司承諾在開展呼叫中心業務時,將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頒布的《呼叫中心服務質量和運營管理規范》(YDT2823-2015)的要求,完善公司運營管理,規范業務經營行為。
十一、我公司將按電信主管部門要求在取證時與發證機關簽訂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特別規定事項,并嚴格按照特別規定事項的各項規定經營相關電信業務;
十二、我公司承諾根據電信業務市場監測需要,按照規定要求向電信主管部門報送相應的監測信息。
以上承諾如有違反,愿接受通信行業管理部門的依法處罰。
法定代表人簽字:
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