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經信委根據《北京市高精尖產業發展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正式開展了2019年高精尖產業發展重點支撐項目申報工作。以下為經信委原文:
各區經濟信息化主管部門、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北京時關于“北京要發展,而且要發展好”和“騰籠換鳥,構建‘高精尖’的經濟結構”重要指示精神,形成以高精尖產業為核心的新型產業體系,根據《北京市高精尖產業發展資金管理暫行辦法》(京經信委發〔2017〕74號),現開展2019年高精尖產業發展重點支撐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實施原則
2019年高精尖產業發展重點支撐項目以加快構建高精尖經濟結構為主題,擇優支持促進產業創新發展、加快產業結構戰略性深層次調整和轉型升級、穩定本市經濟增長和促進投資有重要支撐的重點項目。具體遵循以下原則:
一是突出對高精尖產業的支撐。緊緊圍繞《北京加強全國科技創新中心建設總體方案》《北京行動綱要》《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加快科技創新構建高精尖經濟結構系列文件的通知》《“智造100”工程實施方案》《北京綠色制造實施方案》等政策確定的產業方向,對標《北京市鼓勵發展的高精尖產品目錄(2016版)》(以下簡稱《產品目錄》)和《北京市工業企業技術改造指導目錄(2016年版)》(以下簡稱《技改目錄》),集中力量突破產業關鍵技術,形成“高、新、輕、智、特”的高精尖產品創新集群,打造北京高精尖產業的核心競爭力。
二是強化統籌管理。完善項目庫機制,常態化、敞口式遴選儲備項目,加強統籌協調和滾動管理。對構建高精尖產業支撐作用明顯,項目實施方案完整清晰,手續完備且符合條件的項目,評審后擇優支持。
三是緊扣企業資金融資需求。視企業發展階段需要和項目實際情況,充分發揮財政資金引導帶動作用,靈活采取撥款補助、貸款貼息、以獎代補等多種方式予以支持。
二、申報重點方向
(一)產業創新集群建設儲備項目
重點支持以技術創新為核心的龍頭骨干企業和以行業領軍人才為核心的創新團隊,具有引領性、突破性的大項目和大工程,打造具有核心競爭力的產業集群。
(二)支持產業創新中心建設
圍繞創新發展的重大共性需求,大力推動高精尖產業相關新一代共性技術研發和承接轉化平臺建設,解決制約行業發展的關鍵技術瓶頸,促進技術轉移和商業化應用,構建高精尖產業創新生態網絡。
(三)“智造100”工程儲備項目
圍繞汽車交通、電子信息、智能裝備、生物醫藥、都市產業、新材料等領域,重點支持企業數字化車間、智能工廠、京津冀聯網智能制造應用示范等項目,推動我市傳統優勢企業提質增效和智能化轉型升級。
(四)綠色化技術改造儲備項目
重點支持制造業清潔化改造、能源利用效率提升、水資源利用高效化改造、循環利用示范應用等項目,引導工業企業按照全生命周期、資源環境優化、綠色創新的理念實施綠色制造,加快我市制造業轉型升級,實現綠色發展。
三、申報條件
(一)主體申報條件
1.產業創新集群建設儲備項目
1.1 在本市工商管理部門登記注冊、從事生產經營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招商引資項目可放寬申報主體注冊地要求,入資后企業須在本市登記注冊、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1.2 申報單位近3年內在工商、稅務、銀行、海關等部門無嚴重不良行為記錄,經營狀況良好,對于超出以上規定的單位,須經市經濟信息化委研究后確定。
1.3 聯合申報項目相關成員單位均應符合上述要求,牽頭申報單位應為項目實施和投資主體。
2.產業創新中心
2.1 在本市工商管理部門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無不良行為記錄的企業。
2.2 國家認定的制造業創新中心或北京市批復的產業創新中心。
3.“智造100”工程儲備項目
3.1 在本市工商管理部門登記注冊、從事生產經營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招商引資項目可放寬申報主體注冊地要求,入資后企業須在本市登記注冊、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3.2 申報單位近3年內在工商、稅務、銀行、海關等部門無嚴重不良行為記錄,經營狀況良好,對于超出以上規定的單位,須經市經濟信息化委研究后確定。
4.綠色化技術改造儲備項目
4.1 在本市工商管理部門登記注冊、從事生產經營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4.2 申報單位近3年內在工商、稅務、銀行、海關等部門無嚴重不良行為記錄,經營狀況良好,無重大安全和環境污染事故,對于超出以上規定的單位,須經市經濟信息化委研究后確定。
4.3 申報單位污染物達標排放,各類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均不超過國家或地方的總量控制要求。
4.4 申報單位不屬于(不含有)《北京市工業污染行業、生產工藝調整退出及設備淘汰目錄(2017年版)》的調整退出范圍,不應生產北京市列入淘汰目錄的產品。
(二)項目申報條件
1.產業創新集群建設儲備項目
1.1 項目(含聯合申報項目)應為在建項目,開始時間應在2017年1月之后,原則上實施周期不超過3年,對于市政府批準的重點項目、含建筑工程的重大項目或GMP認證要求的醫藥項目可適當延長。
1.2 項目總投資不低于1000萬元;聯合申報項目總投資不低于3000萬元。
1.3 項目應具有完整、詳細的實施方案,完成核準或備案,涉及土地、環保和建筑施工的項目各項手續齊備。
1.4 聯合申報項目的各成員單位應簽訂項目合作協議或合同,明確各方職責和義務;項目實施方案應包括項目整體方案以及各子項目實施方案。
1.5 申報項目只能選擇一種支持方式,包括撥款補助、貸款貼息、以獎代補等,申報單位需根據項目實際情況在申報材料中明確申請資金額度和支持方式。
1.6 優先支持列入《全國科技創新中心建設重點實施方案》的項目;優先支持企業與“三城”(中關村科學城、未來科學城、懷柔科學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海外科研機構開展的產業合作項目;優先支持產業創新中心、企業技術中心等創新載體產出的產業集群項目。
2.產業創新中心
按照國家和北京市批復文件要求及所批復的建設方案,產業創新中心應符合以下要求:
2.1 組織體系完善,有完善的組織結構、創新體系及管理制度。
2.2 保障機制完善,有保障創新中心正常運行的資金投入和人才團隊。
2.3 符合建設方案要求,完成年度重點任務、質量、效益等。
2.4 2018年度評估合格且建設成效顯著。
3.“智造100”工程儲備項目
3.1 項目應為在建項目,開始時間應在2017年1月之后,原則上實施周期不超過3年,對于市政府批準的重點項目、含建筑工程的重大項目或GMP認證要求的醫藥項目可適當延長。
3.2 項目總投資不低于1000萬元;聯合申報項目總投資不低于3000萬元。
3.3 項目應具有完整、詳細的實施方案,完成核準或備案,涉及土地、環保和建筑施工的項目各項手續齊備。
3.4 項目應具有知識產權歸屬明確的核心技術,項目的技術參數和功能有重大突破,技術指標達到國內領先或國際先進水平。項目目標產品應有自主核心技術,具有先進性和市場前景。
3.5 對本市智能制造應用有較強示范帶動作用,項目單位與本市智能制造裝備供應商、系統集成商、軟件開發商、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開展智能制造方向創新合作,對我市投資有拉動作用的項目優先支持。
3.6聯合申報項目的各成員單位應簽訂項目合作協議或合同,明確各方職責和義務;項目實施方案應包括項目整體方案以及各子項目實施方案。
4.綠色化技術改造儲備項目
4.1 項目應為在建項目,開始時間應在2017年1月之后,原則上實施周期不超過3年,對于市政府批準的重點項目、含建筑工程的重大項目或GMP認證要求的醫藥項目可適當延長。
4.2 項目應具有完整、詳細的實施方案,具有明顯的節能減排效益,需測算出明確的減排量、節能量等績效指標。項目完成核準或備案,涉及土地、環保和建筑施工的項目各項手續齊備。
四、申報要求
(一)申報材料
1.書面申報材料按資料清單提供(附件2)。
2.書面申報材料統一按照A4紙型膠訂制作,一式2份,封面及騎縫處應加蓋項目單位公章,聯合申報項目應加蓋聯合申報成員單位公章。
3.電子申報材料應完成網上(市經濟信息化委網站辦事服務欄目)申報,未完成網上申報的項目不予受理。
4.2018年產業創新中心年度評估時間和要求另行通知。
(二)聯系方式
規劃發展處:57587506;57587507;
科技標準處(新材料產業處):57587653;
智能裝備處:57587792;綠色環保處:57587582;
軍民融合處(央企服務處):57587109;電子信息處:57587807;
汽車交通處(航空航天產業處):57587670;
都市產業處(食品產業處):57587800;生物醫藥處:57587772;
軟件服務處:57587519。
(三)受理時間
項目采取區經濟信息化主管部門推薦和企業直報兩種方式,應于2018年8月6日前報至市經濟信息化委各專業處室。
(四)受理地點
紙質資料報送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惠新東街6號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各專業處室。
附件:1.《“智造100”工程2019年應用示范項目指南》
2.2019年高精尖產業發展重點支撐項目提交資料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