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注冊和使用是一個非常嚴肅的事情,對于商標注冊和使用的方式我國的《商標法》也有明確的規定,企業和地區只有按照相關規定合理的使用自己的商標,才能獲得商標法的保護,維護自身商標的合法權益,那是不是代表商標字體修改了,該商標就不能用了呢?
其實我國的商標法對于商標字體的改變早就做了如下規定:《商標法》第二十四條規定:注冊商標需要改變其標志的,應當重新提出注冊申請。《商標法》第三十七條規定:“注冊商標的專用權,以獲準注冊的商標和核定使用的商品為限。”因此,文字作為商標注冊后,若注冊的是簡化字,而實施使用繁體字;或注冊的是繁體字,而實際使用簡化字,都應視為自行改變注冊商標的文字、圖形或者其組合。

特別是第四十九條規定:商標注冊人在使用注冊商標的過程中,自行改變注冊商標、注冊人名義、地址或其他內容,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期滿不改正的,由商標局撤銷其注冊商標。所以結合我國現行商標法律總的來說,一般情況下,商標字體修改了。該商標就不能用了,企業需要重新獲取新字體的商標才能繼續使用。獲取什么商標字體就應當使用什么樣的字體,這是商標管理中一貫堅持的原則。

但也存在特殊情況,商標注冊人是可以自行更改商標字體的。比如注冊商標時使用的是手寫字體,實際使用想改成打印體,法律是允許的。但為了穩妥,建議大家還是不要輕易改變商標字體哦。
綜上,還是建議大家不要隨意修改字體,這很容易導致商標被商標局撤銷,得不償失。
以上內容僅供參考,如您需要解決具體的商標轉讓、商標注冊問題請詳詢“帶路商標網”我們有最專業的工作人員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