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廣播做廣告也是宣傳產品及商標的一種手段。也許,我們經常聽到的廣播廣告有:“在炎熱潮濕的夏天一杯冰紅茶該是多么的享受!”冰紅茶的廣告;“下一個路口熱騰騰的美味漢堡正在等著您”漢堡店的廣告。有時候,電臺也會在節目中插播一些名人現場采訪,其實也是為這些名人做廣告,提高他們的知名度。通過廣播為商標做廣告最好的形式就是當廣告播放之后,電臺主持人再對商標做30秒到1分鐘的評述。如果再有什么名人加入進來一起討論這個商標,那就更好了。 在美國,賀曼商標的成功就源自于廣播廣告的影響力。 Paul Harvey是個廣播界十分聞名的人物,他在電臺中負責主持一檔新聞節目,賀曼的廣告插播在他所主持的節目中,當廣告播放完后, Paul Harvey說自己也在使用這個商標的產品,自己非常喜歡這個商標。于是這個商標慢慢被人們所關注,繼而發展壯大。因為,聽眾認為,連 Paul Harvey這樣的名人都喜歡這個商標,那么這個商標一定非常優秀。 就像電視和廣播一樣,雜志、電子郵件、報紙以及戶外廣告等宣傳方式都有自己的優勢與缺點。但是,我們的產品或商標可以通過這些宣傳手段或方式被消費者們所了解,作為商標管理者,我們所要做的就是要從中選擇一種或者幾種方式來宣傳自己的商標。 現如今,互聯網成為最熱門的大眾傳播媒體。網絡上各種產品或商標的標語隨處可見,尤其是各種網站為了給自己提高知名度所展示的各種標語。這里互聯網的功能相當于電視、廣播、雜志以及報紙等。這些在互聯網上打廣告的商家希望網民們能夠關注自己的產品及商標。電子郵件的功能與寄送信件一樣,然而,區別是電子郵件可以通過網絡馬上寄送到對方的電子郵箱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