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湿?好紧?好多水好爽自慰,久久久噜久噜久久综合,成人做爰A片免费看黄冈,机机对机机30分钟无遮挡

主頁 > 知識庫 > 新中國七十年商標工作回顧與展望

新中國七十年商標工作回顧與展望

熱門標簽:400電話如何辦理是什么意思 智能電話機器人哪家強 地圖標注上傳需要多久 澳門詳細地圖標注 牙博士電話機器人錄音 ai智能機器人電銷 價格 湖北電商智能外呼系統 谷歌地圖標注軍事點 怎么用ppt畫地圖標注
來源:中華商標雜志
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完善,作為我國工商行政管理職能重要內容之一的商標注冊和管理工作,在保護商標專用權、保證商品質量、保護消費者權益和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2018年4月10日,習近平主席在博鰲亞洲論壇2018年年會開幕式上的主旨演講中指出:“加強知識產權保護。這是完善產權保護制度最重要的內容,也是提高中國經濟競爭力最大的激勵。”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的商標管理職能劃轉至重新組建的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工作被納入大知識產權工作范疇統籌推進,商標局職能也因此而調整。本文嘗試通過回顧七十年來新中國商標工作的發展歷程,梳理總結不同歷史階段商標工作的發展概況和歷史經驗,以資未來借鑒。

 

  一、商標工作初步建立及曲折發展階段

  

  從1949年新中國成立到1978年改革開放前,商標工作經歷了國民經濟恢復、社會主義改造、社會主義建設等時期,這一時期是商標工作初步建立與曲折發展的階段。

  

  (一)在獨立自主的基礎上,新中國商標工作初步建立(1949—1956)

  

  1.機構設置及職能

  新中國成立不久即在當時的貿易部設立商標局,1950年底,劃歸中央私營企業局,設商標處。1954年至1956年,在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下設商標注冊處(1954.11—1955)、商標專利處(1955—1955.12)、商標處(1956)。1950年9月,中央私營企業局商標處開始受理商標注冊申請,辦理全國商標統一注冊工作。商標部門的主要任務是受理全國商標注冊申請,辦理全國商標統一注冊工作,加強商標管理,制止商標侵權。

  

  2.商標法律法規

  1950年7月,政務院批準并公布了新中國成立后的第一部商標法規《商標注冊暫行條例》(共34條);同年9月,中央人民政府財政經濟委員會制定公布了《商標注冊暫行條例施行細則》(共23條并附商品分類表)。由于當時處于國民經濟恢復時期,全國統一商標注冊制度采用自愿注冊的原則,即注冊商標予以保護,未注冊商標不予以保護。《商標注冊暫行條例》規定,對偽造、仿造已注冊商標的行為,要依法懲處,以保護注冊商標的專用權。1953年,為進一步制止商標侵權,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發布《關于商標管理的幾點意見》,逐步加強對商標的行政管理,滿足保護商標專用權的需要。同時還明確“進口商品的商標,無論屬何國籍及已否核準注冊,均禁止仿冒使用。”

  

  3.商標注冊與管理情況

  1950年,在穩定物價、統一財政工作和調整工商業政策的實施下,市場出現了一片繁榮。1951年商標注冊量為11,000件,1952年和1953年共注冊7000件。1954年,隨著我國社會主義改造逐步深化,統購統銷政策逐步切斷了工業與市場的直接聯系,商品流通形式發生變化,商標注冊量開始逐年下降。1954年為828件,1955年為666件,1956年為575件。

  為適應保護商標專用權的需要,商標行政管理工作也逐步加強,要求卷煙商標必須注冊,實行商標印制管理,制止濫用縫紉機商標,廢除在面粉上使用商標等,同時加強對未注冊商標的管理,防止濫用和仿冒商標。

  

  4.小結

  這一時期,商標工作規定了保護商標專用權的原則,實行全國商標統一注冊制度,各項程序、手續也比較規范,商標檔案、商標注冊簿、檢索卡片等從無到有,保證了新中國成立初期商標注冊與管理工作的順利開展,為全面恢復和發展生產提供了支持,也為改革開放后全面恢復商標注冊與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礎。

  

  (二)在市場弱化商標的環境中,新中國商標工作曲折發展(1956—1978)

  

  1.機構設置及職能

  1956年至1970年,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下設商標管理處,主要負責商標的全面注冊和監督產品的質量。1969年6月,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發出通知,將出口商品商標和外商商標的注冊工作移交到對外貿易部辦理,對外貿易部又把商標注冊工作交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辦理。“文化大革命”期間,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合并或撤銷,全國無統一的商標注冊和管理部門,新中國成立以來的商標檔案和有關資料大量流失或被銷毀,商標使用陷入嚴重混亂。

  

  2.商標法律法規

  1956年,社會主義改造基本完成以后,原來的商品流通方式被統購包銷、計劃調撥改變,商品經濟完全被計劃經濟所取代,市場缺乏競爭,企業不再直接與市場發生關系,商標作用無法發揮。1957年1月17日,國務院轉發《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實行商標全面注冊的意見》,要求全面清理商標,實行商標全面強制注冊,即凡是在商品上使用商標的都必須申請注冊,要求申請注冊商標要填報商品質量規格表等,便于消費者監督等,隨后一段時期,通過商標管理監督商品質量的作用被過分強調。

  為簡化手續,提高效率。1958年4月,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發出了《關于廢止商標審定程序的決定》,決定自1958年5月1日起廢止商標的審定程序,申請注冊的商標一經核準,即予公告注冊,并發給商標注冊證。

  1963年3月,經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新中國第二部商標法規《商標管理條例》(共14條)于1963年4月10日公布施行。《商標管理條例》沒有涉及保護商標專用權的問題,明確其立法宗旨是為了加強商標的管理,促使企業保證和提高產品的質量,并且把“商標是代表商品一定質量的標志”寫進條文之中;經核準注冊的商標即予公告,并發注冊證;注冊商標的使用期限自核準之日到企業申請撤銷時止等。1963年4月25日,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了《商標管理條例施行細則》(共21條并附商品分類表),并在其中明確國內企業申請注冊商標實行兩級核轉,即企業申請注冊商標、變更注冊事項等,都應當報所在市、縣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轉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文化大革命”開始以后,商標注冊作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的內容受到影響,被迫停止。

  

  3.商標注冊與管理情況

  為實現全面注冊,照顧一般小型企業、手工業合作社的負擔能力,商標注冊費從每件50元減為20元。1957年1月開始實行商標全面注冊,當年共注冊商標11,000多件,大體相當于1951年的注冊量,之后又逐年減少。到1966年止,實行商標全面注冊的十年共注冊商標29,100余件,平均每年不到3000件,相當于1951年至1953年平均注冊商標6000件的半數。

  1957年以后,我國陸續采取了一些行政措施,加強商標管理。(1)對出口商品商標進行管理,要求出口的商品必須使用商標,無論在國內或國外注冊時,統一由外貿公司掌握辦理,這樣,在商標注冊中出現了一個商標兩個注冊人的現象,商標注冊“兩本賬”同時并存。(2)為了制止濫用商標現象,組織整頓食品罐頭商標、卷煙商標、任意改換和撤銷注冊商標,換發商標注冊證。(3)下放商標注冊權,試圖把集中注冊變為分散注冊,有利于縮短注冊時間,面向基層,服務生產和消費,監督商品質量。1965年,在天津、哈爾濱和南京進行試點,后因“文化大革命”沒有完全實行。

  

  4.小結

  這一時期,商標不僅是區別商品來源的標志,還代表著商品質量、國家技術水平和國家信譽。商標工作的任務從保障一般工商業商標的專用權轉到了監督產品質量上。雖然商標工作經歷了曲折發展階段,但對商標及商標工作的探索,充分證明了商標注冊的首要目的是保護商標專用權,商標管理工作的起點是保護商標專用權,不保護商標專用權就無法制止侵權行為,市場秩序就會混亂。  

  

  二、商標工作全面恢復和發展階段



  從1978年9月商標局恢復建制到2012年,我國商標工作經歷了改革開放初期和經濟體制改革全面展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建立和完善時期,這一時期是商標工作全面恢復與發展階段。

  

  (一)商品經濟逐漸活躍,商標工作開始恢復(1978—1983)

  

  1.機構設置及職能

  1978年9月25日,國務院發出《關于成立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的通知》,確定商標注冊與管理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主要工作之一,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成立后,即設商標局。商標工作在清理整頓的基礎上,沿用1963年《商標管理條例》和《商標管理條例施行細則》,迅速恢復統一注冊制度,恢復并加強注冊商標專用權保護。

  

  2.商標法律法規

  1979年4月9日,國務院在批轉全國工商行政管理局長會議的報告中明確指出:“在商標管理方面,要在清理整頓的基礎上,迅速恢復統一注冊制度。”在清除混同商標的同時,1979年11月1日,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開始辦理全國商標的注冊工作,繼續沿用1963年頒布的《商標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保留了全面注冊和監督商品質量的辦法,實行簡化的注冊程序,同時對外國企業向我國申請注冊的商標根據互惠原則辦理注冊。

  

  3.商標注冊與管理情況

  1978年11月20日,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發出《關于清理商標的通知》,對清理工作的內容、程序和處理混同商標的原則進行了規定,1979年5月全國商標清理工作基本完成,商標局共清理登記32,589件商標,其中國內商標27,459件,國外商標5130件。1981年4月,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召開混同商標處理工作會議,對10,697件混同商標中的4140件商標確定保留,6247件商標不予保留,130件復雜商標暫緩處理。1983年4月7日,商標局發出《關于收繳不保留的混同商標注冊證的通知》,收回并注銷不保留商標的注冊證,至此,混同商標處理完畢,“基本解決了長期以來我國商標工作的混亂局面,為新時期商標注冊和管理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由于《商標管理條例》未對保護商標專用權作出規定,為解決處理假冒注冊商標無法可依的問題,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多次發出通知,要求地方采取行政措施,加強監督管理,保護社會主義經濟秩序。1979年以后,廣東、福建、廣西等地發現大量走私假冒中國名牌手表,在海關、商業及其他部門的共同配合下,各地工商行政和管理機關,嚴肅查處了冒牌走私手表案件,為我國運用行政管理手段和司法保護對注冊商標專用權進行共同保護積累了寶貴經驗。

  

  4.小結

  這一時期,商標工作解放思想,總結了正反兩個方面的經驗,摒棄了否定商標專用權,把商標作為質量標記的做法,通過行政等手段嚴肅查處了假冒商標案件,為商標工作全面發展奠定了良好的理論和實踐基礎。

  

  (二)適應改革開放形勢,商標工作邁上新臺階(1983—1993)

  

  1.機構設置及職能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下設商標局,主要負責商標注冊和管理工作。1983年8月11日,商標評審委員會成立,人員隸屬于商標局,實行委員制,主要負責處理商標爭議事宜。商標局工作人員從1982年的47人發展到1992年的110人。從中央到地方省、地、縣工商行政管理局內建立健全了商標管理處、科、股,商標管理工作人員近6000人。

  

  2.商標法律法規

  隨著改革開放以后中國經濟體制改革及對外開放的需要,我國第一部知識產權專門法律《商標法》及其實施細則應運而生。這是一部既適應中國國情,又符合國際慣例的現代商標法律,對規定商標注冊秩序,保護注冊商標專用權,促進公平競爭,促進我國商品經濟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

  1982年8月23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了《商標法》,并決定從1983年3月1日開始施行。基本原則為:(1)保護商標專用權原則;(2)自愿注冊原則;(3)判定商標專用權歸屬的申請在先原則;(4)實行統一注冊、分級管理的原則;(5)對商標侵權行為采用行政處理和司法審判的雙軌制原則;(6)商標確權糾紛的評審終審制原則;(7)根據《巴黎公約》規定,我國對外國商標注冊申請實行國民待遇原則和優先權原則。

  為配合《商標法》貫徹實施,1983年3月10日,國務院批準《商標法實施細則》(共34條)頒布實施。在具體實施過程中,針對出現的商標使用許可混亂現象,商標侵權行為處罰力度不夠、以及商標注冊禁用條款規定不夠嚴密等問題。1988年1月13日,國務院批準修訂《商標法實施細則》(共49條)發布并實施。

  

  3.商標注冊工作情況

  在新的經濟形勢下,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我國商標注冊制度逐步與國際接軌,商標申請與注冊量逐年增長。

  我國商標審查制度逐步建立和發展,商標評審規則和工作程序也逐步建立,商標注冊制度逐步向國際化、科學化發展。1985年,我國加入《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后,對與馳名商標相近似的商標進行嚴格審查,擴大馳名商標的保護范圍;1988年,商標注冊用商品分類實現了由國內向國際轉換,同時采用了商標圖形要素國際分類檢索系統。1989年1月,新的商標檢索系統正式建立,同年11月外文文字計算機檢索系統建立。1989年10月,我國正式成為《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成員國,并依照馬德里協定規定,部分調整了國內申請程序,同年10月30日,接受了首批國內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申請。

  《商標法》頒布實施后,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與國家經濟委員會、司法部等部門分別發出學習貫徹通知,重點向企業普及商標法律和商標知識,企業申請注冊商標的意識逐漸增強。1982年到1992年,我國國內申請人商標注冊申請量從17,000件增長到79,837件,國內有效注冊商標量從27,459件增長到312,972件。同時,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深入和投資環境的改善,國外企業在中國申請注冊商標的數量迅猛增長,從1982年的1565件增長到1992年的10,958件,有效注冊商標從5130件增長到53,230件。

  

  4.商標管理工作情況

  保護商標專用權是我國《商標法》的中心環節。1983年《商標法》對侵犯商標專用權,實行行政和司法“雙軌制”有了明確的規定。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一直把保護商標專用權、查處商標侵權行為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加強對查處商標侵權和假冒商標案件的部署和指導,進一步完善商標法規,加重對商標侵權行為的處罰,處理了大批商標違法案件,我國商標專用權保護機制在實踐中逐步建立完善。

  

  5.逐步推行商標代理制

  1963年的《商標管理條例施行細則》規定,申請人辦理注冊、變更、轉讓等多項業務時,申請書件由所在地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逐級上報至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核轉。為進一步與國際慣例接軌,1990年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決定在13個省、市試點建立商標事務所,推行商標代理制度。1991年5月20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批準湖北省、上海市、沈陽市、成都市、南京市、常州市6家商標事務所為首批國內商標代理機構,開展國內商標代理業務。商標核轉制逐步退出歷史舞臺。

  

  6.小結

  這一時期,隨著《商標法》及其實施細則的頒布實施和普法宣傳的深入,企業商標意識逐步樹立。實踐證明,《商標法》的實施有力促進了有計劃的商品經濟的健康發展,改善了我國投資環境,為商標工作服務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打下了堅實的基礎。商標工作在保護注冊商標專用權,維護市場秩序,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促進我國商品經濟發展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三)適應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商標工作得到全面發展(1993—2012)

  

  1.機構設置及職能

  1993年國務院進行機構改革,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職責包括:“依法對國內外商標申請實行統一注冊和管理,認定馳名商標,查處商標侵權行為,保護注冊商標專用權,認可商標代理機構并指導工作。依法對商標評審案件作出終局決定或裁定。”“1994年,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工商人字〔1994〕第128號文件中第一次明確了商標評審委員會的人員、機構和職能”,人員編制仍使用商標局編制。1998年,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進行機構改革,規定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與商標注冊中心合并,仍承擔商標注冊與管理監督等行政職能,設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評審委員會,負責處理商標爭議事宜。

  

  2.商標法律法規

  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逐步完善,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后面臨新挑戰,需要解決新問題,改革開放初期制定的《商標法》已經不能適應發展的需要。1993年、2001年我國對商標法進行了兩次大的修改。

  為適應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和保護商標專用權的需要,1993年2月22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審議并通過了國務院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修正案(草案)》的議案,對《商標法》作了9條修改,擴大了商標保護的范圍,增加了對服務商標的注冊和保護;加大了對商標侵權行為的打擊力度;增加地名不得作為商標注冊的規定;增加商標使用許可的規定;增加對注冊不當商標的撤銷規定等內容。同年7月28日,國務院批準修改后的《商標法實施細則》發布實施。

  為適應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需要,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審議并通過了《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的決定》,對我國《商標法》進行了第二次修改,實現了與《TRIPS協議》的完全接軌,對保護國內外商標權人的合法權益、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經濟秩序、促進中國經濟的健康發展具有重大深遠的意義。這次修改的主要內容包括:擴大了商標保護客體,將立體商標和顏色組合商標納入商標保護范圍,同時增加有關地理標志保護的規定;增加對馳名商標保護的內容;取消行政機關的決定、裁定為終局決定、裁定的規定,確立了商標確權司法終審的原則等內容。2002年8月3日,根據《立法法》和《行政法規制定程序條例》的有關規定,與《商標法》配套修改的《商標法實施細則》改名為《商標法實施條例》,2002年8月3日由國務院公布,于同年9月15日開始實施。

  經過兩次大的修改,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出臺了一系列配套的行政規章,我國形成了以《商標法》為基礎、內容比較完善的商標法律制度,商標法律體系正日趨完備。

  

  3.商標注冊工作情況

  隨著改革開放帶來的經濟復蘇與發展,我國的商標注冊量在2010年突破百萬大關,商標審查審理制度得到進一步完善,商標審查工作自動化程度顯著提高,為解決商標審查周期延長奠定了基礎。

  商標注冊申請量持續增長。企業商標意識逐漸增強。1993年,我國國內商標注冊申請量為10.8萬件,首次突破10萬件。2001年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后,我國商標注冊申請量連年大幅增長,國內商標注冊申請量從2002年的32.1萬件增長至2012年的150.3萬件。外國在華商標注冊申請量(含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從1993年的2.5萬件增長到2012年的34萬件。

  商標審查審理制度進一步完善。修訂完善《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新增服務商標采用國際分類,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增加至45類。發布《商標審查及審理標準》,借鑒國外商標審查標準,總結商標局和商標評審委員會的審查、審理實踐,進一步規范商標審查和審理工作。受理服務商標、集體商標、證明商標的注冊申請,對特殊標志進行核準登記,對奧林匹克標志進行備案和管理等。

  商標注冊與管理自動化程度顯著提高。1994年11月,商標注冊與管理自動化系統一期上線,商標檢索和查詢實現了自動化,結束了我國商標注冊人工翻閱卡片采集數據的歷史。2001年12月,商標注冊與管理自動化系統二期上線,我國商標注冊流程進入無紙化審查新階段。2003年11月,中國商標網正式上線,發布政務信息,提供在線服務,接受群眾監督與咨詢。2009年1月,《商標網上申請試用辦法》發布,向代理組織全面開通商標注冊網上申請,實現了網上查詢、網上公告和商標代理組織網上申請,大大提高了注冊與管理工作的質量和效率。

  商標注冊審查周期延長問題得到解決。逐年大幅躍升的商標注冊申請量遠遠超出了當時的審查能力,2007年底,商標注冊申請積壓已經達到180余萬件,審查周期超過3年。2008年底,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將加快商標審查列為八項工作之首,提出“三年解決積壓、五年達到國際水平”的“三五目標”,采取增設處室、增加輔助人員、實行績效管理、簽訂《目標責任書》等一系列重大措施,2010年10月底徹底解決商標審查積壓的問題。商標審查周期和駁回復審案件審理周期縮短到12個月,復雜案件審理周期縮短至18個月。

  

  4.商標管理工作情況

  商標管理工作在改革開放和經濟發展中的作用日益凸顯,尤其是實施商標戰略,加強商標行政執法等工作成績突出。

  大力推進商標戰略。2008年6月,國務院發布《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后,2009年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印發《關于貫徹落實〈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大力推進商標戰略實施的意見》。自此商標戰略作為一項全局性、長期性、根本性和標志性的系統工程得到了全面開展。2009年7月,全國工商行政管理系統貫徹落實《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大力推進商標戰略工作會議在吉林長春召開,會議明確了推進商標戰略實施的具體要求。商標戰略實施以示范工作為著力點,出臺相關扶持政策,宣傳推廣典型經驗,全面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加快經濟轉型升級,促進發展方式轉變。

  商標專用權保護“雙軌制”模式穩定。保護范圍逐步擴大,包括對注冊商標和未注冊商標的監督管理、地理標志的注冊與保護、馳名商標的認定和保護、奧林匹克標志專有權保護、商標印制行為及商標代理行為的監督和管理。商標監管體制進一步完善,建立商標執法聯系點制度,建立商標授權經營管理制度,建立商標行政執法區域協作機制,查處大量商標侵權案件。

  依法認定和保護馳名商標。1996年8月,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發布《馳名商標認定和管理暫行規定》。2003年4月17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發布《馳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規定》,我國馳名商標認定工作逐步進入法制化、規范化軌道。對馳名商標依法保護是保護注冊商標專用權的一項重要內容,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加強與有關部門協作,嚴厲打擊侵犯馳名商標專用權的違法行為,對涉及馳名商標的犯罪案件依法移送司法機關懲處。

  商標代理體制的確定和改革。1993年7月1日起,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商標核轉工作停止,商標代理機構組織代理業務不受行政區劃的限制。1994年6月29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發布《商標代理組織管理暫行辦法》,我國商標代理組織及其業務實現規范化管理,我國商標代理制正式確立。2002年1月22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發出《關于商標代理機構脫鉤改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制定方案,按照時間要求保證脫鉤改制完成。2003年,國務院推進行政審批改革,取消了商標代理組織審批和商標代理人資格核準的行政審批,商標代理管理體制發生重大變化。

  注冊商標專用權質押融資起步發展。1997年5月6日,商標局制定了《商標專用權質押登記程序》,對商標權質押登記程序作出了具體規定。1997年商標權質押融資業務開始了零的突破。2009年9月10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頒布了《注冊商標專用權質權登記程序規定》,同時廢止原《商標專用權質押登記程序》。

  

  5.小結

  這一時期,商標工作得到了全面發展,基本建立了既符合國際規則又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的商標法律制度,基本建立了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監管的商標注冊和管理體制機制,基本建立了適應了社會以及市場經濟監管的商標注冊與管理人才隊伍,商標戰略意識深入人心,我國已成為了世界第一商標大國。但大而不強的事實客觀存在,商標注冊程序繁瑣、商標確權時間過長,商標侵權行為尚未得到有效遏制,商標惡意注冊、惡意異議等不正當競爭行為仍然存在。

  

  三、商標工作從快速發展步入高質量發展階段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取得歷史性成就,我國發展站到了新的歷史起點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了新的發展階段。中華民族迎來了從站起來、富起來到強起來的偉大飛躍,迎來了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光明前景。這一時期商標工作從快速發展步入高質量發展階段。

 

  (一)商標工作進入快速發展階段(2013—2017)

  

  1.機構設置及職能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下設商標局和商標評審委員會,負責商標注冊和管理工作,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和查處商標侵權行為,處理商標爭議事宜,加強馳名商標的認定和保護工作,負責特殊標志、官方標志的登記、備案和保護。

  

  2.商標法律法規

  為解決商標注冊程序比較繁瑣、商標確權時間過長、惡意注冊商標現象及商標侵權行為等問題,更好發揮商標制度服務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的作用,2013年8月30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審議并通過《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的決定》,修改后的《商標法》于2014年5月1日起行。國務院批準依據《商標法》修訂后的《商標法實施條例》同日實施。此次修法圍繞方便申請人注冊商標、維護公平競爭秩序、加大商標專用權保護力度等方面進行了修訂,明確聲音可以作為商標注冊申請,新增“一標多類”申請方式,明確審查、審理工作時限,規定審查意見程序,完善異議制度,規范馳名商標的保護,禁止搶注因業務往來等關系明知他人已經在先使用的商標,加大商標監管力度,加大對商標侵權行為的處罰力度,增加賠償性規定等內容。

  

  3.商標注冊工作情況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放管服”改革部署,激發市場主體活力,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針對商標申請渠道單一、審查效率不高等社會反映強烈的問題,先后出臺《工商總局關于大力推進商標注冊便利化改革的意見》《工商總局關于深化商標注冊便利化改革切實提高商標注冊效率的意見》,從完善審查機制、拓展申請渠道、簡化注冊手續、優化注冊流程等方面著手改革。

  商標注冊申請量快速增長。我國商標申請量從2013年的188.2萬件增長到2017年的574.8萬件。截至2017年底,我國商標累計申請量2784.2萬件,累計注冊量1730.1萬件,有效注冊商標量1492萬件,已連續16年位居世界第一。自2001年起我國開始超越美國,成為商標申請量最多的國家,我國商標申請量的發展日益反映著世界申請總量。

  逐步改革商標審查體制。首次調整商標審查方式,實行商標審查工作部分委托、服務性工作全部外包,新建廣州、上海、重慶3個京外商標審查協作中心,擴充審查力量。改革審查流程,將“一審一核”調整為獨任審查;建立完善對商標審查協作中心的質量管理機制,修訂商標審查審理標準,提高商標審查效率,2017年11月,商標審查周期壓縮到8個月內,比2012年縮短了4個月。

  拓寬商標申請渠道。2016年7月5日至6日,四川雅安和浙江臺州商標受理服務處正式啟動,改變了申請人只能到商標局商標注冊大廳及中關村辦事處提交商標注冊申請的狀況。2017年底,已在全國設立了105個商標受理窗口、49個商標專用權質權登記申請受理點,方便申請人就近辦理商標業務,并有效解決小微企業融資難問題。

  推進商標注冊電子化。2017年3月10日,商標網上申請系統受理范圍擴大至除商標代理機構外的普通申請人,2017年6月19日,網上申請業務范圍由僅接受商標注冊申請拓展至變更、續展等23項后續業務。2017年11月起,新版商標電子公告系統正式上線,實現1980年商標公告復刊后數據全覆蓋。

  推進商標評審工作便利化和公開化。商標駁回復審案件平均審理時間縮短至8個月以內,實現商標評審裁定文書全部即時網上公開,開展評審案件口頭審理。

  

  4.商標管理工作情況

  適應百姓消費升級和供給質量提升的要求,提出商標品牌戰略,制定實施《工商總局關于深入實施商標品牌戰略推進中國品牌建設的意見》,進一步厘清政府、市場和企業的關系,繼續加大商標專用權保護力度,鼓勵企業加強對商標品牌的運用與管理,推動地方品牌經濟發展。

  推動取消政府行政認定著名商標制度。進一步轉變政府工作職能,正確處理政府與市場的關系,轉變商標工作思路,推動取消地方政府行政認定著名、知名商標制度;扭轉對馳名商標的認識誤區,把馳名商標的內涵回歸法律保護的本意。

  平等保護合法商標權益。制止商標惡意搶注行為,注重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合法商標權益,維護商標注冊秩序。以馳名商標、地理標志、涉外商標為重點,深入開展打擊侵權假冒工作。推進跨區域、跨部門商標執法協作,完善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五年來,全國工商行政管理系統共立案查處侵權假冒案件25.1萬件,涉案金額34.2億元,依法向司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363件,涉案金額10.4億元。

  大力推動商標品牌運用效益提升。鼓勵地方建設商標品牌創新創業基地,發揮商標品牌引領作用。利用集體商標、證明商標帶動培育產業區域品牌,運用地理標志商標實施精準扶貧。截至2017年底,共核準注冊3906件地理標志商標,是2007年底(301件)的12.9倍。

  積極推動商標品牌國際化。引導企業加快商標海外布局,積極推廣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推動中國品牌國際化。主動參與商標國際規則制訂,積極構建企業商標海外維權協調機制,協調解決一大批海外搶注商標問題。根據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統計。2017年,我國申請人提交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申請4810件,在馬德里聯盟中排名第三。這是我國年度申請量首次超過4000件,排名首次進入前三。截至2017年底,我國申請人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累計有效量為25,006件。

  黨的十八大以來的五年,我國商標工作快速發展,商標品牌建設不斷加強,品牌創新環境不斷優化,我國成為推動全球商標知識產權增長的重要力量。商標注冊便利化改革在便利申請人,服務經濟發展等方面取得了成效并積累了經驗。通過擴充審查力量,改革審查體制的嘗試,解決了壓縮商標審查周期的難題。這一時期商標工作為打造中國品牌,推動質量變革奠定了基礎。但是我國還不是商標強國,商標工作需要將工作重點轉到規范商標注冊秩序、嚴格知識產權保護、營造良好營商環境、助力品牌經濟發展上。

  

  (二)商標工作進入高質量發展階段(2018至今)

  

  1.機構設置及職能

  2018年3月,中共中央印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將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的商標管理職能劃轉至重新組建的國家知識產權局。2018年11月15日,《中央編辦關于國家知識產權局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的批復》規定,將原商標局、商標評審委員會、商標審查協作中心整合為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商標局是國家知識產權局所屬事業單位,主要職責為承擔商標審查注冊、行政裁決等具體工作;參與商標法及其實施條例、規章、規范性文件的研究制定;參與規范商標注冊行為;參與商標領域政策研究;參與商標信息化建設、商標信息研究分析和傳播利用工作;承擔對商標審查協作單位的業務指導工作;組織商標審查隊伍的教育和培訓;完成國家知識產權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2.商標法律法規

  為加強知識產權保護,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解決實踐中出現的突出問題,更有效地遏制商標惡意注冊,加大商標專用權保護力度,2019年4月23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決定對《商標法》進行修改,此次商標法的修改條款將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本次修改:一是從源頭上制止惡意申請注冊行為,使商標申請注冊回歸以使用為目的的制度本源,將規制惡意注冊行為貫穿于整個商標申請注冊和保護程序,涉及增強商標使用義務,規范商標代理行為,規定處罰措施三個方面;二是加大對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懲罰力度,加重侵權成本,懲罰惡意侵權人,給予權利人更加充分的補償。《規范商標申請注冊行為若干規定》是本次商標法修改的配套措施,將對法律修改內容進行操作層面的細化,對惡意申請和囤積注冊的具體行為類型及其他處理措施進行明確。

  

  3.商標注冊工作情況

  為適應我國經濟由高速度增長向高質量發展轉變的趨勢,2018年3月,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辦公廳印發《商標注冊便利化改革三年攻堅計劃(2018—2020)》,為實現政府工作報告提出的“大幅縮短商標注冊周期”的目標確立了制度保障,為基本建成優質便捷高效的商標注冊體系明確了時間表和任務書,商標注冊便利化改革紅利持續釋放。

  我國商標注冊申請量仍處于高位。2018年以來,我國商標注冊申請量為1235.9萬件,其中2018年為737.1萬件。截至2019年8月,我國商標累計申請量4020.1萬件,累計注冊量2687.3萬件,有效注冊商標量2369.9萬件,平均每5個市場主體擁有一個有效商標。

  推進商標審查體制進一步改革。2018年下半年,濟南、鄭州商標審查協作中心陸續投入使用,商標審查力量合理擴充,商標審查周期大幅縮短。截至2019年8月底,商標注冊平均審查周期已縮短至5個月。開展“商標審查質量提升年”行動,嚴把申請入口關,建立落實重大不良影響商標快速處理工作機制。建設商標注冊審查禁用詞庫,嚴格審查質量管理。探索推進商標注冊改革,進一步改革商標審查方式,促進商標審查提質增效。

  商標注冊電子化高質量發展。(1)2018年6月,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網上申請系統上線運行,實現了商標國際注冊網上申請、電子通知、網上補正、在線支付、網上受理的全程電子化,這是我國加入馬德里體系以來的一項歷史性跨越。(2)2018年11月27日,商標網上服務系統全面上線,集網上查詢、申請、發文、公告、繳費、注冊證明公示6大功能為一體,為社會公眾提供全方位全流程服務。(3)2018年12月26日,商標數據庫實現開放共享,向社會免費公開全部約3500萬存量商標的基本信息。(4)2019年1月,商標圖形智能檢索技術投入運用,實現了“以圖搜圖”的智能檢索,提升審查效率近20%。

  打擊非正常商標申請初見成效。在商標注冊審查和審理階段,梳理典型案件,明確嚴厲打擊包括大量摹仿、搶注他人馳名商標或其他較高知名度商標等在內的四種惡意注冊行為。采取提前審查、并案集中審查和從嚴適用法律等措施,堅決遏制惡意商標搶注行為。2018年以來,在審查、異議和評審環節累計駁回非正常商標申請約13萬件。

  

  4.商標管理工作情況

  深入推進國家知識產權戰略實施,商標管理工作重點從保護商標專用權向規范商標注冊秩序轉變。

  持續實施商標品牌戰略。起草《關于建設商標品牌創業創新基地的指導意見》,指導廣州推進國家商標品牌創新創業(廣州)基地建設。制定《含縣級以上行政區劃地名的普通集體商標和證明商標的審查標準》,在浙江麗水召開全國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產業集群區域品牌建設現場經驗交流會,總結推廣典型經驗,指導地方區域品牌建設工作。

  全面停止著名商標行政認定。進一步轉變工作思路,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系,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推動清理廢止涉及著名商標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規范性文件。

  持續保護商標專用權。部署開展2018年打擊商標侵權“溯源”專項行動和打擊使用未注冊商標違反《商標法》禁用條款行為“凈化”專項行動,加強對地方商標行政執法的指導和培訓力度。加強商標侵權案件轉辦、督辦,向地方執法機關轉辦涉嫌商標違法案件線索。加強商標代理機構監管,起草《商標代理監管暫行辦法》。

  繼續做好商標品牌運用。運用地理標志精準扶貧,推廣馬德里國際注冊,積極服務地方運用商標品牌促進經濟轉型發展。牽頭深化商標品牌富農工作,積極指導各地深入開展運用地理標志精準扶貧工作。組織“地理標志精準扶貧”西部宣講活動并成功完成廣西、新疆和四川站宣講,累計近萬人參與活動。加強對地方地理標志和普通集體證明商標注冊、運用和管理工作的培訓指導,舉辦貧困地區地理標志運用水平提升培訓班。

  黨的十九大以來,商標工作開始進入高質量發展時期。商標注冊效率穩步提升,商標注冊全程電子化取得突破性進展,助力營商環境持續優化。成績的取得離不開一代代商標人銳意進取、夯基壘臺、立梁架柱的偉大實踐。2019年,原商標局、商標評審委員會、商標審查協作中心順利完成機構改革,新的商標局正式成立,聚焦主業主責,部門之間如何發生“化學反應”,如何執行好新修訂《商標法》關于打擊惡意注冊的規定,如何促進各項業務的融合與優化,更好服務申請人,等等,是需要面對并解決的問題。

  

  四、商標工作未來展望

  

  新中國成立七十年商標工作的發展歷程,向我們展示了商標工作在監管市場秩序、保護商標專用權和促進品牌經濟發展方面所做的探索和取得的成績。黨的十九大以來,為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完善產權制度,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的商標管理職能劃轉至重新組建的國家知識產權局,充分體現了商標確權授權在保護知識產權中的重要地位,充分體現了在我國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實現高質量發展的攻關期,保護知識產權對優化營商環境,支撐創新發展的重要地位。

  “高質量發展,集中體現了堅持以提高發展質量和效益為中心,是為了更好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的發展,是體現新發展理念的發展。”展望新時代商標工作,要堅持以提高商標審查質量和效益為中心,更好滿足申請人對商標注冊便捷高效公平公開的多樣化需求,以服務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為中心,努力建成申請便捷、服務優質、保護高效的商標注冊體系。



  (一)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增強“四個意識”,提高對新時代商標注冊工作的思想認識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改革開放只有進行時,沒有完成時,改革是由問題倒逼而產生,又在不斷解決問題中得以深化。改革進程中的矛盾只能用改革的辦法來解決。”2016年以來的商標注冊便利化改革,改變了改革開放40多年商標注冊申請不便利的現狀,實現了讓數據多跑路,群眾少跑腿的商標網上服務;京外商標審查協作中心和地方商標受理窗口充分發揮服務和宣傳功能,在提高社會公眾知識產權保護意識、促進經濟發展等方面做出了巨大貢獻。隨著商標改革深入推進,社會公眾對商標確權高效公平的需求更加突出,對規范商標注冊秩序打擊商標惡意注冊的要求更加明確,現有商標注冊體系與滿足社會公眾多樣化需求的矛盾日益突出。

  黨的十九屆三中全會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從知識產權事業發展全局的高度,對知識產權管理體制作出了新的頂層設計,重新組建了國家知識產權局,將商標工作納入大知識產權工作范疇。商標局的職能也發生了變化,由原來主管全國商標注冊與管理轉變為主要承擔商標注冊工作,充分體現了商標確權在保護知識產權、服務創新發展、服務營商環境、服務經濟發展中的重要作用。商標工作要深刻理解申長雨同志提出的“注冊審查是國家知識產權局的一項核心業務,是立局之本,事業之基,必須始終放在突出位置,毫不動搖地持續抓緊抓好”,增強“四個意識”,堅定不移地把商標注冊改革推向深入。


  (二)以服務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為目標,全面深化商標注冊改革



  “現代化經濟體系,是由社會經濟活動的各個環節、各個層面、各個領域的相互關系和內在聯系構成的有機整體。”商標確權是商標注冊的核心,確權是否高效公平,直接影響市場主體保護知識產權的成本,直接影響市場主體創新創業活力,全面深化商標注冊改革,要聚焦創新業態和傳統產業新經濟增長點,擴大商標保護客體,服務實體經濟發展。

  

  1.全面深化商標注冊便利化改革,降低實體經濟成本

  (1)以智能化、信息化手段為支撐,進一步簡化商標注冊流程,優化商標網上服務系統,提示申請人在先注冊商標權利,提高商標注冊申請質量,從源頭提升審查質量和效率。(2)對不以使用為目的惡意注冊商標,依法宣告無效;推動商標法修改,研究商標權人三年提交使用證據“義務”的可行性,研究清理連續三年不使用注冊商標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降低注冊商標飽和度。(3)提升商標評審便利化改革水平,完善商標評審規程,規范評審裁文內容,推廣商標評審口頭審理和巡回審理,充分發揮公正公平及時授權確權優勢,降低維權成本。(4)研究商標后續流程增加行政訴訟途徑的可行性,完善申請人商標確權方式;研究公開商標審查文書可行性,增加商標審查透明度,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2.準確劃分商標注冊便利化改革目標和任務,服務重大國家戰略

  (1)區分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發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長三角一體化、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等重大國家戰略,重新定位商標審查協作中心、地方商標受理窗口功能地位,適時創新和拓展商標業務范圍。(2)結合區域經濟發展特點,調查農業、制造業、服務業、商貿流通業等產業商標注冊和品牌發展狀況,有針對性做好相關產業商標注冊便利化改革提質增效方案。(3)提升集體商標、證明商標促進區域經濟和產業集群發展效益。(4)加強對科技創新、綠色產業等新業態新模式的研究力度,緊跟傳統業態新經濟增長點發展趨勢,擴大可接受商品和服務內容,調整商標注冊用商品和服務分類,調整類似商標和類似服務項目,調整相關商品和服務類別商標審查標準。

  

  3.加快建立“一帶一路”沿線商標注冊保護體系,服務“一帶一路”倡議

  (1)探索建立“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商標保護合作機制,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國際合作,保護中外投資者合法權益。(2)調查對外貿易重點業態商標海外布局情況,推廣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提高企業海外知識產權保護能力。(3)嚴厲打擊各類商標惡意搶注行為,平等保護中外申請人權益,服務營商環境。(4)加大對外宣傳力度,積極向國外產業界宣傳我國商標注冊體系高效便捷的優勢,講好中國商標改革故事。

  

  (三)以深化貫徹新發展理念為始終,建成專業高效優質的商標注冊管理體制

  

  思想是行動的先導,一定的發展實踐都是由一定的發展理念指導的。商標改革貫徹新發展理念的主要經驗有:(1)注重以新發展理念為引領,不斷完善和推進商標注冊便利化改革目標和任務,保持改革和商標業務的連續性、穩定性和開拓性。(2)注重對照黨中央、國務院要求,對照群眾和企業需求,對標國內外知識產權審查先進水平,制定改革清單,明確時間節點,商標注冊和管理改革任務一一完成。(3)強調落實是關鍵,從拓展申請渠道、簡化手續、縮短商標審查周期等關鍵性問題入手,在整體推進商標改革中實現重點突破。(4)始終抓住黨建、改革和落實的關鍵環節,以黨建促改革、以改革促發展,推進五大發展理念在商標改革中的全面落實。

  深化貫徹新發展理念,要加快研究形成以新發展理念為指導,以建設專業化、高效化、優質化的商標注冊管理體制為目標,促進商標注冊工作朝著高質量、高效率、公平公開、可持續的方向發展。

  

  1.突出創新性

  (1)創新管理模式,促進原商標局、商標評審委員會、商標審查協作中心深度融合,打破融合壁壘,建立完善全業務提質增效措施和制度。(2)加強商標注冊申請前瞻性研究,科學預測商標申請量,合理布局商標審查力量。(3)瞄準產業界創新領域研究,強化商品、服務和相關領域商標審查標準的研究與制定。

  

  2.突出協調性

  (1)建立以分類別專業審查為主和全類審查為輔的審查方式,確保商標審查標準突出專業性,兼顧普遍性。(2)加快建立商標審查、異議和評審環節打擊惡意注冊協調機制,明確標準,聯合打擊。

  

  3.突出可持續性

  (1)破解商標人才隊伍專業化建設瓶頸問題,強調各崗位人才商標審查能力基礎,合理規劃崗位配置和素質要求,制定長期、中期、短期干部培訓計劃,為可持續發展儲備專業人才力量。(2)強化商標信息化建設,爭取經費支持,持續推進現有商標審查系統優化和商標審查四期系統建設。(3)繼續推進商標檔案改革,優化檔案存儲空間和方式,完善商標電子檔案建設,清理商標數據庫。

  

  4.突出開放性

  (1)積極宣傳商標法律法規和審查標準,暢通信息溝通渠道,定期收集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2)加大對外開放力度,與國際接軌,破除商標注冊改革頑瘴痼疾。

  

  5.突出包容性

  (1)遵循社會規律的包容性發展,建立更加公平公正的商標確權授權制度,創新工作方法,讓人民群眾感受到公平正義。(2)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系,商標注冊環節依法保護馳名商標權益,促進企業提升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和能力。(3)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堅決捍衛法律尊嚴,平等保護不同市場主體商標合法權益。

  

  作者簡介:崔守東,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局長

標簽:汕頭 馬鞍山 資陽 梅州 鐵嶺 永州 達州 江蘇

巨人網絡通訊聲明:本文標題《新中國七十年商標工作回顧與展望》,本文關鍵詞  新中國,七十年,商標,工作,;如發現本文內容存在版權問題,煩請提供相關信息告之我們,我們將及時溝通與處理。本站內容系統采集于網絡,涉及言論、版權與本站無關。
  • 相關文章
  • 下面列出與本文章《新中國七十年商標工作回顧與展望》相關的同類信息!
  • 本頁收集關于新中國七十年商標工作回顧與展望的相關信息資訊供網民參考!
  • 推薦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