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須免費使用的標牌是該行業必不可少的標牌(例如,郵政用于郵政服務,藍色用于飲料或餐廳和食品服務用于MARCHé)。并非絕對不可或缺但最初缺乏獨特性的標志可能具有次要含義,并已在瑞士作為商標廣泛使用的證據(通常為10年)上進行了注冊。證明次要含義的標準越來越嚴格:IPI要求在所有瑞士領土以及法國,意大利和德國使用證明(FSC 128 III 441、444 – Appenzeller,FAC B-8240 / 2010 – Aus der Region,fürdie地區)。
如果所涵蓋的商品僅限于建議的原產地(例如,美國服裝的SAN SAN FRANCISCO FORTY NINERS和非洲飲料的AFRI-COLA),則仍可注冊包含商品或服務的地理原產地標記的商標申請。如果外國標志符合有關國家/地區的法定要求,則認為該標志是正確的,并且可能會誤導消費者。在涉及瑞士標識的情況下,新法規原則上規定,如果滿足以下條件,則產品為瑞士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