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煙臺市將每年投入1000萬元用于推動服務外包的發展,其具體內容如下:
一、在服務外包基地內注冊的服務外包企業,購置自用辦公用房按每平方米1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資助;租賃自用辦公用房自入園區起3年內免收租金。
二、服務外包企業上交稅收地方留成部分,由當地政府按比例撥付企業用于技術開發。
三、服務外包企業獲得商務部“重點培育和發展的出口名牌”,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獲得省級“重點培育和發展的出口名牌”,給予一次性獎勵5萬元。
四、服務外包企業支付的出口信用保險費、支付的國際認證或認證升級費用,在享受國家、省扶持政策的基礎上,再給予50%資助。
五、服務外包企業參加國家、省、市統一組織的境外經貿活動,給予攤位費80%補貼。
六、服務外包企業新錄用的從事服務外包工作、并且簽定2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大專以上學歷員工,給予每人2000元的定額培訓支持。
七、服務外包企業引進并由市人事部門確認的高層次服務外包人才,給予每人每年1萬元的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