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Aashish Sharma兩年前從法學院畢業時,他的父親曾有一個美好的愿景,就是能看到他在印度法庭上陳詞雄辯,并最終成為一名光宗耀祖的法官。
但是,25歲的Sharma現在整天坐在一個帶有空調的、位于城郊的辦公室里的電腦前為美國公司和法律事務所做訴訟研究和起草法律合同。他已成為一個蓬勃發展的新興外包行業的一員,這一行業在印度雇有數以萬計像他這樣以英語為母語的律師來從事法律外包工作,其費用僅是雇用美國律師的很小的一部分。
“這顯然要比到法院與形形色色的粗俗之人打交道好得多。做法律外包工作對我來說,是職業生涯的快樂選擇,雖然我的父親并不完全理解在我接受完印度法律教育之后從事目前的這份工作。我獲得了接觸到美國司法系統、公司法和他們工作方式的寶貴機會。” Sharma說。他是今年二月份開始為一家叫Quatrro的外包公司工作的。
法律流程外包被稱為印度外包企業未來發展的大事。它標志著印度在沿外包價值鏈向上發展,即從低端的、呼叫中心中的后臺辦公服務職能向高附加值的、高技能的法律外包工作發展。
在過去3年里,印度的法律外包業年增長60%左右。由一家叫ValueNotes的調研公司所做的調查報告指出,該行業到2010年將雇用大約24,000人,創收6.4億美元。
這些曾經幫助做法律文書轉錄工作的印度人現在所提供的服務包括法律研究,訴訟支持,法律文檔的開示、審核,起草合同和專利文件等。該行業為印度每年招收的30萬法學院的學生中的許多人提供了一個很有吸引力的職業發展道路。印度和美國有著同時根植于英國法律的共同的法律體系,且雙方都用英語進行法律訴訟。
印度法律流程外包的這種爆炸式增長機遇起因于美國2006年制定的、被稱之為“電子證據開示法“的一套美國法規,該法規旨在規范聯邦法院訴訟審判行為所需的電子數據的存儲和管理。一夜之間,為訴訟而要存儲、歸檔、過濾和審查的信息量急劇膨脹。但是,美國根本沒有足夠的、雇傭的起的律師或律師幫辦來從事這類工作。
“這項新的電子證據開示法規送達到了所有的美國公司。但是,不管是企業還是律師事務所都不能在一接到通知就能適應從事這類工作。這樣,印度人便趁勢而入,我們可以五分之一的成本隨即招集起一大批業務熟練的律師。”Quatrro公司的執行副總裁Srinivas Pingali說。除此之外,該公司還為美國客戶提供技術支持、信用卡防欺詐管理、消費者研究和架構服務等。
Pingali說,美國經濟放緩并沒有傷害到他的公司業務。事實上,與破產有關的法律工作已有所增加。
由于法律工作的敏感性,印度外包公司已經在試圖消除人們對保密的擔心。他們已經安裝了閉路電視、網絡防護軟件和防黑客服務器。
許多印度外包公司已經具有很到位的這類安全措施,因為他們已經為跨國公司處理信用卡和銀行業務達十余年之久。業界人士認為,很自然,接下來,法律工作要外包給印度。
羅素 史密斯說:“律師的90%的工作是法律研究和起草法律文書,而所有這一切都可以離岸外包到印度。” 羅素史密斯2006年到印度設立了一家外包公司,此前他在曼哈頓的一家叫SmithDehn的律師事務所工作。 “我們在美國的大部分費用是辦公室租金。在美國雇用一位律師也是一項很大的決策。但在印度我們可以一次雇用10位律師,并立刻對他們進行培訓。”
史密斯的印度公司叫SDD Global Solutions,主要為電影《 波 叔 出 城 (Borat)》處理大量的法律事務工作。他的其它客戶包括總部設在華盛頓的Appleton & Associates 公司以及其它一些美國電影制片廠和電視網絡。
“我的印度員工除了簽署意見書和出庭于美國法庭之外,他們可以在印度做各種事情。”他說。
史密斯的印度公司最近為《黑人裝(Da Ali G Show)》的制片商、總部位于美國紐約的有線電視網絡媒體公司家庭影院頻道(HBO)*起草了一份針對該公司的誹謗案的撤訴動議文件。史密斯說,如果不是選擇廉價的外包,這些制片商就要自己處理。
對于許多法律專業畢業生來說,他們對印度和美國之間司法系統間的反差而感到驚訝。在印度,每100萬人僅有13位法官,結果,法院不堪重負,案件的積壓和延誤司空見慣。
Quatrro公司的雇員Sharma說,他為美國司法系統的訴訟和審判速度而著迷。
印度雇員在承擔項目之前須在美國立法和司法實踐方面接受嚴格的訓練。但一些有經驗的美國律師認為,訓練印度人面臨一些挑戰。
“他們書寫的是華麗的英式英語。這差不多是一個摒棄和再學習的過程,必須訓練他們書寫干脆利落的短句。一位來自于加利福尼亞的持照律師來印度專門對我的所有新員工進行合同起草、審查和研究方面的培訓。” Kunoor Chopra說。Kunoor Chopra 2004年來印度辦了一個離岸法律支援公司,叫LawScribe,此前他在美國洛杉磯的Fulbright & Jaworski律師事務所工作。
此外,Sharma說,他在每天為美國人做法律工作的同時學到了一些新東西。
他說:“我學到這么多的新詞,我隨時查閱Dictionary.com。最近,我不得不查找“時尚君子(esquire)”這個詞。我一直以為這個詞的意思是一位“可敬的紳士”,但在美國,它的意思是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