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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南昌4月20日電(記者林艷興)江西省地稅局日前宣布,對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離岸服務外包業務收入免征營業稅。
這項規定稱,國家確定的試點物流企業將承攬的運輸或倉儲業務分給其他單位并由其統一收取價款的,允許按扣除規定的項目金額后的余額為營業額計算征收營業稅。對符合條件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職工教育經費按不超過企業工資總額8%的比例據實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江西省地稅局表示,對納入全國試點范圍的非營利性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再擔保機構,對其從事擔保業務收入,3年內免征營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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