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商報訊記者日前獲悉,海關總署,商務部決定自7月1日起,在全國21個服務外包示范城市全面推廣實施海關保稅監管模式。
此次試點擴展是在現有10個試點城市的基礎上,將國際服務外包業務進口貨物海關保稅監管模式推廣到21個服務外包示范城市。增加推廣的城市有北京、天津、重慶、廣州、武漢、成都、濟南、杭州、合肥、南昌、廈門等。推廣企業的適用范圍為,服務外包示范城市中經認定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
按照新政策,海關對管理類別為B類及以上的服務外包企業從事國際服務外包業務的進口貨物實施保稅監管。服務外包企業為履行國際服務外包合同,由國際服務外包業務境外發包方免費提供的進口設備(國家不予減免稅的商品除外),進口時全額免納關稅、增值稅。
新政策利好之處主要體現在三方面:
一是減輕了企業資金周轉壓力。以往國際服務外包企業進口由境外發包方免費提供的測試和仿真環境設備,須按暫時進出口”監管方式通關。企業須繳納足額保證金,貨物才可放行,這在一定程度上占用了企業的流動資金。實施保稅監管政策后,不需開設銀行保證金臺賬,企業資金支出大為減少。
二是有關設備作為保稅進口貨物,無須提交部分許可證件。
三是進一步簡化了通關手續。如:暫時進口設備在國內存留時間超出規定時間,需進行若干層級的展期審批。按保稅貨物對待,只需對加工貿易手冊延期即可,手續相對簡便易行。(王東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