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方興未艾的社區銀行將受到更嚴格的監管。昨天北京青年報記者獲悉,銀監會已向各地銀監局和城市商業銀行下發《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于中小商業銀行設立社區支行、小微支行有關事項的通知》。文件鼓勵中小商業銀行為社區提供專業、便捷、貼心的金融服務,同時要求社區支行實行有限牌照經營,統一命名,不得將業務外包,也不得辦理人工現金和對公業務。
今年以來,國內多家中小銀行發力社區金融,依托小區建立起便利店”型的新型網點。這些網點自助機具齊全,員工很少,根據社區群眾的需要開展有針對性的金融服務,受到小區居民的歡迎。此次《通知》明確,社區支行是定位于社區居民的簡易型銀行網點,屬于支行的一種特殊類型。與傳統支行相比,功能設置簡約,定位特定區域和客戶群體,服務便捷靈活。為確保社區支行的合法性和嚴謹性,銀監會要求社區支行的設立應履行相關行政審批程序,實行持牌經營。此前部分銀行設立的自助銀行+人”的咨詢型網點應規范界定為社區支行,按照程序提出設立申請,履行準入程序。
此次下發的文件對社區銀行的命名也進行了統一規范。社區支行與傳統支行的命名原則保持一致,統一規范表述為銀行名+城市名+街道、商圈或社區名+社區支行”,如××銀行北京金融街社區支行”。同時,社區支行應按許可的經營范圍展業,不得將業務外包。社區支行實行有限牌照經營,一般不辦理人工現金業務,現金業務主要依托自助機具辦理。在營業時間上可結合實際措施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