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報訊 (記者/黃少宏 實習生/金懷宇)筆者12日獲悉,《廣州南沙開發區關于促進服務外包發展的產業扶持及資金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下簡稱《辦法》)正式亮相。該文件顯示,世界500強或全球服務外包100強等業內領軍企業在南沙新設立的獨立法人服務外包企業,總投資500萬美元以上的,最高可獲100萬元人民幣的一次性資金扶持。
什么是服務外包呢?《辦法》開宗明義提出,該辦法所稱的服務外包”是指承接國際信息技術外包(ITO)和商業流程外包(BPO)和知識業務外包(KPO)等業務。
筆者從《辦法》獲悉,自2014年度起,南沙開發區財政每年安排2500萬元人民幣資金設立服務外包產業專項扶持資金,對符合該辦法規定的企業和相關機構進行扶持。
那么,其扶持范圍是怎么樣的呢?《辦法》明確,扶持范圍主要包括:國家、廣東省及廣州市相關扶持政策的配套;新設服務外包企業的場租及裝修扶持;服務外包園區建設、管理及生活配套;服務外包專業人才落戶及境內外培訓;服務外包企業專項技術、設備引進和開展離岸外包業務的相關費用;服務外包企業創新研發及知識產權保護;服務外包專業國際認證;服務外包業務發展獎勵及扶持;公共技術、培訓和服務平臺的建設和運營;服務外包業務國際推廣活動;公共項目費用;支持南沙區服務外包商會、協會及促進機構工作等。
在上述范圍內的企業可獲得什么樣的扶持呢?《辦法》明確,對于南沙區新設服務外包企業以及獲得國家、廣東省及廣州市認可的外包人才培訓機構,其購置自用寫字樓,參照南沙區有關的扶持標準給予裝修資金扶持;對于租賃辦公用房的,提供辦公場地租金扶持,參照南沙區有關扶持標準給予租金扶持,扶持面積一般不超過2000平方米。
同時,為服務外包企業以及獲得國家、省及市支持的外包人才培訓機構提供一次性員工住宿補貼,按1200元人民幣/人/年標準補貼,每家企業合計最高不超過6萬元人民幣。
對于服務外包企業發生的國際專線費用和視頻會議專線費用給予30%的補貼,每年補貼金額合計不超過50萬元人民幣。
值得注意的是,《辦法》明確,加大服務外包知識產權保護力度,支持知識產權維權行為。對因打擊知識產權侵權而發生的調查費用、訴訟費用給予30%補貼,每宗案件不超過3萬元人民幣;同時鼓勵和支持服務外包企業開發知識產權。對于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給予每件300元人民幣補貼;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登記,給予每件3000元人民幣補貼。
此外,《辦法》鼓勵外包企業通過重組、收購、兼并和境內外上市加速擴張。支持各類社會資金通過參控股或債權等投資方式支持服務外包企業發展。鼓勵產業投資基金、股權投資基金及創業投資企業加大對服務外包企業的投資力度。服務外包企業利用銀行貸款并按時還款付息的,按中國人民銀行基準利率給予貸款利息50%的貼息,貼息金額不超過50萬元人民幣。
筆者注意到,《辦法》還鼓勵服務外包園區建設、管理以及園區內生活、交通、休閑等公共配套服務的發展,明確給予園區管理單位按固定資產投資形成的比例50%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項目扶持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