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外呼相關的法律和規章制度不僅只和個人信息有關。例如:日本電話營銷協會的《電話營銷倫理大綱》中,對通話的時間和對象也有具體的規定和限制。其中,以一般消費者為對象的商品銷售的電話外呼,通話時間規定為上午9點到晚上9點,通話對象原則上是按照顧客名單撥打,同時要盡量隨機撥打。
此外,《特定商品交易相關法律》的第四部《電話導購》第16~25條中規定,要自報姓名和公司名字。除此之外,還禁止夸大事實、威脅恐嚇,給顧客造成困擾,被顧客拒絕仍然糾纏不休等行為。如果違反了這些規定,公司有可能會被經濟產業省主務大臣勒令停止業務。還有,在《贈品形式法》中,除了禁止商品內容和交易條件的不當表現形式之外,還規定在企劃活動中發放紀念品的時候,開放型(商品交易附帶的活動)的贈品不得超過1000萬日元,封閉型(商品交易不附帶的活動)上限為10萬日元。
除此以外,有和民法、消費者合同法、制造物責任法、壟斷禁止法等
相關聯的情況,也有各個業界適用的特定法律和法規。例如,不動產的介紹就和住宅建筑交易法相關;醫療用品和健康食品的銷售就必需通過藥事法的檢驗。近年來還規定,如果是金融機構的增加股權和國債的電話外呼,話務員必須要取得證券外務員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