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來運營國有資本,是實現以管資本為主深化國資管理體制改革的重要途徑,也是未來國企改革一項非常重要的內容。
但是,對于這類公司如何定位,如何建立,這類公司如何才能有效運轉,他們和政府之間的關系應當如何安排,我們都還缺乏足夠的經驗。這就需要先進行試點,總結經驗后再推廣。
試點肩負任務
筆者認為,試點重點不應只是建立幾個比現在央企級別更高、規模更大的新機構,更不是簡單成立若干翻牌公司”。而是要通過試點來試驗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的運行機制,界定其與政府、與所投資企業的關系,為實現以管資本為主探索道路。
首先,通過試點來評估和選擇可推廣的改革方案。
其次,探索公司與政府的關系。政府應如何處理與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的關系,是以股東身份按公司法,還是用行政化管企業的方式來管理這類公司,這對試點效果影響極大。哪種方式更好,需要通過試點來評估。
第三,探索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的治理機制。
第四,探索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與所投資公司的關系。
第五,依靠投資運營公司推進重點改革。投資運營公司成立后,應承擔起推進其所投資公司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公司治理改革、解決企業歷史遺留問題等的責任,探索依靠市場化出資人機構而不是行政化機構來推進企業改革的途徑。
可同時開展三類公司試點
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有商業類和政策類,其中商業類又可分為金融性和實業性公司兩類,可同時開展這三類公司的試點。金融性公司以股權管理為主,實業性公司以產業經營為主,政策類公司有特定政策目標。
首先是金融性投資運營公司試點。作為財務投資者,其所持股份相對分散,主要是通過合理的投資組合來實現收益目標。應充分利用現有機構進行此類試點,也可新設組建這類公司。
其次是實業性投資運營公司試點。這類公司運營的也是競爭性領域的國有資本,與金融性投資運營公司不同的是,他有相對穩定的產業投資領域,一些產業對國家有戰略意義,其對所投公司的持股相對集中。其對所投公司的管理不是行政化方式,主要是通過參與公司治理對所投企業進行約束和監督。實業性投資運營公司可由現在的一些資產規模較大的企業集團改組而成。
第三是政策性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試點。政策性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運營的資產多是民營資本不愿進入或者國家政策與企業收益目標沖突較大的領域,如國防軍工、一些公共服務領域等。這類機構在未來國有資本管理的體系中所占比例不大,數量也較少,其改革的重點是探索將企業化運營與實現國家政策目標有機結合的新途徑。
試點開展也有注意事項
當然,開展試點也有要注意的問題。筆者認為,首先要強調的就是不搞翻牌公司。不管是新設組建還是改組設立,設立后的公司要堅持國有資產資本化、資本運作市場化”原則,重新進行功能定位,按新機制運作,不能是將現有企業裝入資產后再簡單翻牌,換湯不換藥。
其次,適應資本市場要求。將來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可能同時持有多個上市公司股份,甚至都是大股東,因此其在股權管理、市值管理、關聯交易、同業競爭、信息披露等方面要充分考慮國內和國外資本市場相關要求。
第三,妥善解決資產劃轉所帶來的相關債務關系調整、企業信用主體與等級變化、人員安置、稅務安排等問題。防止借此損害債權人利益、激化社會矛盾,盡量降低資產劃轉和交易帶來的成本。
第四,避免損害公平競爭。不能因為成立了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而進一步助長壟斷和市場操縱,要對這類公司制定行為準則,對其組建、重組及其市場行為進行反壟斷審查。
第五,允許地方創新。中央與地方國有資產的分布、功能、規模等有很大不同,應允許地方結合自身實際開展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試點,鼓勵多方探索,中央層面可提供指導。
(作者系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中國發展基金會副秘書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