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3月05日訊 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簽訂了還款保證承諾仍不履行,甚至轉移隱匿財產規避執行……最近三個月,遼寧省有三十二名企業負責人因拖欠農民工工資被司法拘留,懲治力度前所未有。這是記者從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4日舉行的追索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專項執行活動新聞發布會上了解到的。
遼寧省高院執行局副局長趙子軍介紹,全省三級法院一直以來對涉民生案件,特別是追索拖欠農民工工資執行案件高度重視,從今年1月初至2月底,開展了追索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專項執行活動,共執結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696件,執行到位1447萬元,1928名農民工受益。此前的2014年,已執結包括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在內的涉民生案件1396件,執行到位9155萬元。
據悉,在追索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執行過程中,遼寧各級法院借助正在開展的集中打擊拒執違法犯罪專項行動,充分利用拘留、刑事追責等強制措施,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老賴”形成震懾力。自去年11月以來,全省法院共對512名被執行人實施了司法拘留,向公安機關移送拒執罪犯罪線索387件401人。”趙子軍說,其中,涉及拖欠農民工工資類案件實施司法拘留32人,移送公安機關追究拒執罪4人。
王殿明等八十四名農民工為本溪某礦業有限公司工作四個多月,一分錢沒拿到,于是到本溪市明山區法院起訴討要六十二萬元的拖欠工資款。法院在審結進入執行程序后,借助這次專項行動,順利幫助討回拖欠款。王殿明表示,法院動真格的,只要有強制措施在這兒懸著,欠錢的老板就不敢耍賴,農民工的利益才有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