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站長之家(Chinaz.com) 11 月 9 日消息 上海市交通委繼 8 月 18 日頒布頒發暫停新增投放車輛后,今日又發布了《上海市鼓勵和規范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試行)》(簡稱《指導意見》),并明確指出不發展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
《指導意見》指出,,自去年 4 月起摩拜單車在本市投放以來,在滬運營的互聯網租賃自行車企業數已達 13 家,累計投放車輛達到 178 萬輛(含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約 6 萬輛)。從 8 月 18 日發放暫停新增投放告知書開始截至 10 月底,上海已清理共享單車約59. 9 萬輛,企業自行調運至外省市約 5 萬輛,目前在本市運營的車輛約 113 萬輛。
值得注意的是《指導意見》指出基于各方面原因,提出不發展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此外還要求互聯網租賃自行車應當經本市公安機關交通辦理部門登記,取得非機動車號牌。
在輛質量檢驗,保障用戶騎行安適方面,《指導意見》要求企業加強用戶身份信息注冊和車輛使用辦理,禁止未滿 12 周歲兒童使用,為用戶購買人身不測傷害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