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機廣告讓用戶“默認消費”讓很多人不滿,那么,智能電視行業投放開機廣告的行為是否涉嫌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記者就此展開調查。
現場約談,督促限時整改
江蘇省消保委相關負責人11日告訴紅星新聞記者,部分電視自帶的商業性開機廣告強行植入、時間過長、無法關閉等問題,嚴重侵犯消費者權益。所以,對上述7家智能電視經營者進行了現場集體約談。
該負責人透露,江蘇省消保委副主任兼秘書長陸惜春在約談會上也提出了一些要求。江蘇省消保委副主任兼秘書長陸惜春在約談會上也表示,開機廣告影響了用戶體驗、透支了用戶信任,也拉低了企業自身的品牌價值與口碑。開機廣告既不合理也不合法,企業必須正視消費者的使用體驗和時間成本。”陸惜春認為,產品可以更新,商業模式也可以創新,但不能在缺乏約束的環境中野蠻生長,更不該由消費者來買本不應該買的單。“企業作為維護消費者權益的第一責任人,必須高度重視消費者意見,正視消費者合理訴求,切實履行社會責任,敬畏消費者權益、厚待消費者才能贏得市場、才有未來。
江蘇省消保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江蘇消保委在約談上還提出各企業在十個工作日內提交書面整改方案。對于態度消極、堅持不予整改的企業,將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賦予消費者組織的法定職責,保留采取進一步措施的權利,不排除必要時通過公益訴訟等法律途徑,堅決維護消費者整體利益。
“此次調查和約談情況梳理匯總后,將向有關部門發出建議函,建議將智能電視的開機廣告‘關閉按鈕’列入生產國標或規范性要求,讓開機廣告的可關閉成為智能電視生產經營的‘統一動作’‘規定動作’。同時建議有關部門加強對智能電視生產環節和流通環節的監督檢查,把開機廣告作為一項檢查重點,發現問題,及時糾偏。”該負責人告訴紅星新聞。
消委調查,十個品牌七個有開機廣告
江蘇省消保委還給紅星新聞記者提供了一份書面報告——《智能電視開機廣告侵犯消費者權益問題情況發布》。
江蘇消保委相關負責人接受紅星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去年以來,陸續有消費者向消保委反映關于智能電視開機廣告的問題(非個案投訴)。為此,他們于今年7月開始了上述調查。
該負責人介紹,此次通過公開數據收集、問卷、收集信息等方式針對智能電視開機廣告的問題進行了調查,調查涉及品牌包括小米、夏普、樂視、三星、LG、索尼等10家智能電視品牌。在這10個品牌中,僅三星、LG、索尼三個品牌的電視暫未發現有開機廣告。
調查發現,電視自帶的商業性開機廣告強行植入、時間過長、無法關閉、內容單調重復、降低電視觀看體驗等問題,被用戶詬病,嚴重侵犯消費者權益。
第一、購買前信息介紹不全面。線上問卷中,48.88%的消費者表示是在購買后使用時才發現有開機廣告,有19.36%的消費者在網購時的產品界面介紹中知悉,僅有12.29%的消費者是在購買前由銷售人員介紹的,消費者知情權無法得到全面保障。
第二、開機廣告影響消費體驗。僅有4.69%的消費者表示喜歡廣告,覺得有趣。70.36%的消費者表示對電視觀看有影響,不舒服。其中有32.79%的消費者表示非常影響觀看體驗,很不喜歡。
第三、經營者行為侵權嚴重。調查結果顯示,有78.2%的消費者認為開機廣告侵犯了消費者的權益;90.66%消費者認為有必要對開機廣告進行整改,維護自身權益呼聲強烈。
此外,在有開機廣告的情況下,消費者反應開機廣告無法中途關閉。
記者探訪,開機廣告很普遍
針對此事,網友們展開了熱烈討論。很多網友對此表示支持,并表示自家的電視也存在開機廣告的問題,同時也有部分用戶表示電視機頂盒也存在開機廣告問題。
家住成都的任先生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家中的長虹智能電視機就有開機廣告,并且無法跳過,“感覺開機廣告對自己影響很大。”
廣州市的王先生也向紅星新聞記者反映,家里的TCL智能電視機開機時會播放廣告,廣告部分還不能跳過。“開機時強制讓我們看廣告是在浪費我們的時間。”根據王先生了解,目前市面上也有無植入廣告的電視機品牌,但是價格相對偏高。
此外,王先生還告訴紅星新聞記者,除了廣告以外,家里的小米盒子在啟動連接時也會播放廣告,同樣無法跳過,“我打開智能電視的時候會看一波廣告,然后用小米盒子的時候又要看一波廣告。
與此同樣有感受的西昌市蔡先生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家里雖然不是智能電視,但電信機頂盒在開機的時候會播放廣告,而且無法跳過,“身邊基本上每家都是這樣,我們對開機廣告也沒有什么特別的感覺,但是沒有開機廣告的話肯定更好。”
夏普回應“可致電解決”
那么,被約談的企業對此又是何種態度、怎樣整改呢?11日下午,紅星新聞記者致電了夏普人工服務電話。
一位工作人員告訴紅星新聞記者,“關于開機廣告的問題,現在我們確實了解到相關信息。”該工作人員說,夏普電視機是基于安卓優化的操作系統,在開機過程中資源下載是需要一定的時間,“為了避免消費者在開機過程中的等待,我們加入了一些視頻優質的內容,讓開機步驟和開機效果更佳流暢。”該工作人員強調,30秒鐘的開機過程就是一個資源下載的時長。
而對于江蘇消保委約談的事情,該工作人員表示,“我們這邊沒有接到相關通知,也沒有看到相關的資料。”不過,該工作人員說,如果有消費者反映這樣的問題,會對其詳細登記,嘗試為消費者解決這些問題。“如果消費者感受到開機廣告時間太長,可以隨時來電,我們將登記反饋并嘗試給予解決。”
另外,根據《中國消費者報》的報道,在約談會現場,夏普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夏普電視的外包裝上已明確告知有開機廣告,如果想關閉,消費者可撥打公司400電話,由廠家在后臺予以關閉。
另外,對于提供開機廣告“一鍵關閉”功能,小米、樂視等參加約談的廠商紛紛表示,目前還需要在技術層面與合作商進行溝通。至于能否、是否提供這一功能,各參會的廠商代表均未表態。根據《荔枝新聞》的報道,約談現場,小米科技有限責任公司相關負責人也表示,下一步會在線下、店堂以及說明書上增加提示,確保消費者的知情權。
律師觀點
事先未告知有開機廣告,侵犯消費者三大權益
江蘇省蘇源律師事務所律師張明明表示,生產者、銷售者在銷售智能電視時未事先告知開機廣告存在,或未提供一鍵關閉功能的行為,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
第一、銷售者有義務在銷售智能電視時告知開機廣告情況,否則便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開機廣告不是智能電視應有的功能,消費者購買智能電視的目的是為了觀看電視節目,而不是為了觀看開機廣告。開機廣告的存在,一定程度上會降低消費者的消費體驗,浪費消費者的數據流量和時間。”張明明認為,生產者或銷售者有義務向消費者告知其產品存在開機廣告,且可能給消費者觀看但是節目造成影響,如未告知則侵犯消費者的知情權。
第二、生產者有義務為消費者提供一鍵關閉開機電視的功能,否則便侵害了消費者的選擇權。張明明律師從技術角度分析稱,智能電視開機廣告的播放必須具備硬件和操作系統兩個方面的條件,其中硬件和操作系統應屬于商品,而廣告內容則屬于服務。生產者或銷售者無論向消費者銷售具有播放開機廣告功能的智能電視,還是向消費者播放開機廣告內容,均應遵守《消法》第九條的規定,尊重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從目前調查的情況來看,開機廣告是生產者強行植入的,消費者即使不愿意觀看也不能關閉,這種行為顯然侵害了消費者的選擇權。”
此外,張明明律師認為,智能電視開機廣告的發布必須連接互聯網才能實現,即便播放本身不需要連接互聯網,廣告內容的下載、更新也離不開互聯網,所以智能電視開機廣告屬于利用互聯網發布的廣告,智能電視的生產者在生產智能電視時,設置了連接互聯網進行廣告內容下載、更新的功能,屬于廣告法規定的廣告發布者,自然應當遵守上述廣告法的規定,必須注明關閉標志,確保可以一鍵關閉開機廣告。
第三、不能自主關閉的智能電視開機廣告侵害了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張明明律師認為,生產者通過發布開機廣告獲得了巨額廣告費收入,而消費者卻必須選擇接受自己不愿意觀看的開機廣告。即便銷售時作出了告知,但是該告知等于設置了必須接受無法自主關閉的開機廣告作為購買商品的條件,這對消費者而言顯然是不合理、不公平的。
“即使銷售者將接受不能自主關閉的開機廣告,作為購買智能電視的前提條件,也因為該約定違反了《消法》第26條的規定而無效,同時違反了《消法》第10條、第16條的規定,侵害了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