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手機用戶左先生向南都記者反映,他在2020年12月下旬辦理業務時,發現名下有一張欠費九個多月的電話卡,也因此被拉入黑名單,而他自己卻并不知情。在輾轉咨詢反映后,某運營商公司回復左先生已將其解除黑名單,并免除了相關欠費。但關于本人信息為何被冒用,以及因此引發的后續風險,左先生仍然存有疑慮。
南都記者就此事件采訪了某運營商中山分公司相關負責人員,得到的回復是,該運營商對此事的處理是出于對客戶的讓步,但電話卡的辦理業務應該是由本人持身份證原件進行。
事件
欠費九個多月從未接到催繳提醒
左先生稱,他在辦理年末積分兌換業務時,被告知名下有一個于2017年辦理、尾號為9688的手機號被拉入黑名單,原因是該號碼已欠費九個多月,金額達1911元。但據左先生回憶,四五年前開通尾號為4388的手機號使用至今,從未辦理過其他號碼。更令他疑惑的是,在該欠費手機號拖欠費用的九個月間,他從未接到過任何來自該運營商的催繳提醒。
左先生隨后來到中山某運營商分公司長江北營業廳。在咨詢的過程中,客服人員向他展示了當時辦理業務的留存資料。據他回憶,盡管資料中住址等隱私信息一應俱全,落款的簽名卻明顯不是他本人的筆跡。但當他想拿出手機錄影留存證據時,客服人員以內部資料不方便公開為由拒絕了錄影。
面對這種狀況,左先生選擇了去派出所報警。但公安機關人員聽完了事情始末后,表示案情不足以立案,建議通過其他渠道進行反饋投訴。
在派出所民警的建議下,左先生開始向工信部、通信管理局等各個部門進行投訴,也曾找在該運營商工作的朋友幫忙了解事情原委。經過多方詢問,左先生終于了解到,這個登記在他名下的欠費手機,是在中山市陸豐汽車銷售有限公司的充話費送iPhone7活動中辦理的。此活動通過預存話費送蘋果手機的形式鼓勵用戶購買,需要月使用至少396元的套餐,合約期為36個月。
此外,該手機號的通話清單顯示,此號自2017年辦理以來,曾在短時間內撥打全國各地的很多號碼。導出通話清單后,我已經認真查看,里面所有的主叫及被叫通話記錄本人均不認識,也就是說號碼一直被他人使用,我毫不知情。左先生稱,之后此號被棄用,話費無人償還,才導致他被拉入黑名單中。因此,左先生擔心這個手機號可能涉及類似詐騙、貸款等的違法問題。
南都記者在左先生提供的《中國XX業務客戶入網服務協議》中看到,協議落款處的簽名有涂改的痕跡。左先生稱,這是別人在偽造簽名時寫錯了字之后又進行了涂改,我本人怎么可能寫錯自己的名字。
左先生表示,他向有關部門反饋投訴后,曾在2020年12月23日接到過一個自稱為該運營商客服經理的電話。左先生提供的電話錄音顯示:此人致電詢問左先生認不認識某人,又反復詢問其是否曾出借過自己的身份證,左先生均給予了否定回答。當左先生反問對方所屬部門和具體信息時,此人又改口,稱自己其實已經離職,是在幫忙核實情況。左先生表示,此人的態度不甚友善,讓他頗感不快。
報料人稱后續將采取法律手段
2021年2月1日,左先生再次打電話詢問相關情況,得知該運營商已將該手機的黑名單和欠費狀態免除,并將該手機號碼注銷。但關于這張電話卡是如何在自己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實名辦理、這個號碼幾年來的操作又是否涉及本人征信問題和觸犯法律等方面,左先生仍有所擔憂。
在南都記者采訪的過程中,左先生提出了幾點訴求:
第一,左先生要求該運營商給出對于這張電話卡被本人實名辦理的解釋,即其身份證與各種隱私信息是如何在他不知情的情況下被用于辦理電話卡的。
第二,從發現這個欠費手機號被拉黑到得知黑名單被解除,該運營商方面無人主動打電話給左先生進行反饋和道歉。希望運營商能通過媒體,就此事給出官方致歉。
第三,由于此電話卡被辦理的數年間,通話記錄存在明顯異常,左先生希望運營商能夠發出正式聲明,表明此號碼在未來涉及征信、貸款、法律相關問題時,都與其本人無關,相關風險責任都由該運營商方面承擔。
目前,左先生表示后續將會采取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權益,并希望該運營商能盡早給出合理的解決方案。
運營商回應
開通電話卡必須本人持身份證原件辦理
針對左先生的情況,南都記者采訪了某運營商中山分公司的相關負責人。據該公司政企部相關負責人梁先生表示,欠費的電話卡是由左先生于2017年3月在長江北營業廳辦理的。由于時隔已久,監控視頻已經難以取證。當時為左先生辦理業務的工作人員已經離職,但可以肯定的是,所有電話卡都必須用身份證原件進行辦理。由于2017年電子人臉識別系統尚未被采用,因此是由接辦的客服人員人工比對辦理業務的人是否身份證本人。至于左先生猜測的,只持有身份證復印件便能代辦電話卡的狀況并不存在。
之所以左先生查詢的相關單據中顯示電話卡是在陸豐汽車銷售有限公司的團購活動中辦理,是因為當時的業務經理為了爭取最大的優惠,通過公司內部的企業優惠活動才辦理了充話費送手機的業務。而從未接收到催繳電話情況的出現,可能是因為左先生的手機自動攔截了催繳話費的智能客服號碼。至于那位向左先生致電的前任經理,可能只是已離職的當時經辦人想用自己的方式,了解經手業務的相關情況,他的行為并不能代表運營商官方對此事的態度和立場。
為何運營商同意解除左先生的黑名單,并免除上千元的欠費呢?對此,某運營商中山分公司客服部負責人李小姐稱,是出于考慮客戶的感知和對客戶的信任而做出的讓步,也是為了避免現有的客戶進一步流失。而關于左先生提出的,業務辦理人字跡與他本人字跡不同的問題,運營商表示這需要進行權威鑒定才能給出最終答案。
律師說法
運營商若提供不了舉證證明 就要承擔相關不利后果
對此糾紛,廣東中億律師事務所刑事法務部主任羅江民稱,若左先生和運營商公司協商不成,可去消委會投訴,或到法院通過訴訟解決。如果到了這一步,按《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舉證責任倒置,運營商作為經營者,左先生是消費者,由運營商公司舉證證明,證明該手機卡為左先生本人所辦理,如果證明不了,運營商就要承擔相關不利后果——工作失誤造成他人冒充左先生開卡。在訴訟過程中,運營商提供簽名作為證據,左先生可以提出要求做筆跡鑒定,確定簽名不是本人所簽,就可以作為該卡為他人假冒辦理的證據。
此外左先生可以弄清楚具體的辦卡時間,搜集一些不在場證據,如去到外地出差、旅游或是出國旅游等,也可以作為相關證據。通過消委會調解、法院判決,證明這張卡不是左先生所辦,該號碼所產生的相關風險與左先生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