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工勤人員,工作能力突出,每年考核都優秀客戶信息管理系統,能不能提拔副科級干部崗位?或者說事業單位工勤人員客戶信息管理系統,通過自己的努力取得了大學學歷,能不能成為干部、提拔任用?或者說退役軍人轉業,文化程度大專以上,能不能不按工勤人員安置,按干部身份安置?或者說黨政機關或者參公單位的工勤人員能不能登記為公務員,或者是參公人員?
這些問題,都是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的工勤人員非常關心的、也是長期解決不了的難題。
機構改革,黨政機關的工勤人員只出不進,工勤編制隨退隨銷。事業單位的工勤人員,除了退役軍人安置,也沒有了其他來源。工勤崗位所承擔的服務職能,逐漸被政府購買社會服務代替,工勤崗位職能的弱化和工勤人員、工勤編制的減少,是不可逆轉的局勢。
首先,從來源上來講,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凡進必考,考到什么崗位,就是什么身份。黨政機關只有公務員崗位,能考的也只有公務員的干部身份。事業單位管理崗位和專業技術崗位是干部身份,考到這兩個崗位,就是干部。事業單位的工勤崗位,極少聽說有招考的,基本上都是退役軍人安置的。三期及以下士官安置,不管其文化程度高低,統一按工勤人員安置。這一政策退役軍人事務管理部門成立后也許有所改變,但目前依然如此,還沒有新的政策出來。
其次,在職工人通過努力,取得了大專以上學歷,能不能改變身份,成為干部?回答是不行。干部只有考,在職取得的學歷,改變不了原來的身份,學歷對工人來講,除了提高個人綜合素養,意義不大。
第三,黨政機關或者參公單位的工人,能不能登記為公務員或者參公人員?回答是不可能。曾經人社部有一份“解釋”,允許長期在管理崗位的工人,可以隨機構改革登記為參公人員,也有的省份是按此執行的,但這是個別現象,后來也就沒有再執行過。
第四,工勤人員工作成績優異,能不能被提拔任用?工勤人員不能提拔任用,原來已經提拔任用的,在黨政機關的不能擔任實職,必須調離原職位,或享受待遇,或調任事業單位任職。事業單位的工勤人員也不能提拔任用,已經提拔的可以繼續保留職位,但不能進一步晉升。目前,只有在實行了事業人員聘用制管理的地區或者單位,工勤人員符合條件,競聘在管理崗位的,按崗位對應的干部身份對待,可以正常晉升管理級別;競聘在專業技術崗位的,同樣按崗位對應的干部身份對待,可以晉升職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