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4-86177077
9:00-17:00(工作日)
商標使用是商標注冊人的權利,商標允許他人使用也是商標注冊人的權利。商標權是商標專用權的簡稱,專用權即只屬于注冊人自己的權利。當注冊人允許他人使用注冊商標時首先應保證使用人商品質量不會對商標產生不良影響。
為保證注冊人商標專用權的使用,《商標法》第四章第四十三條:商標注冊人可以通過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許可人應當監督被許可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被許可人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
經許可使用他人注冊商標的,必須在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上著名被許可人的名稱和商品產地。
許可他人使用注冊商標的,許可人應當將其商標使用許可寶商標局備案,由商標局公告。商標使用許可未經備案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善意第三人:簡單說即除許可人和被許可人以外的與該注冊商標有利益關系的第三人。
標簽:成都 西安 河池 山南 秦皇島 南充 海北 甘孜
上一篇:如何選擇商標代理機構?
下一篇:以公司名義注冊的商標,商標權歸誰所有?
Copyright ? 1999-2012 誠信 合法 規范的巨人網絡通訊始建于2005年
蘇ICP備15040257號-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