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搶注是一個普遍現象,如果某個商標具有一定的知名度,產品銷路也不錯;就很有可能被其它人搶先以自己的名義注冊。搶注者往往有三類:
一類是商標所有人的合作伙伴,如銷售代理等。他們的目的往往是為了獲得或鞏固自己獨家代理的地位,或者向被搶注人索取高額轉讓費;
二類是“搭便車者”,即企圖利用被搶注商標的良好商譽,有意識造成消費者誤認而獲取不當利益,這類人通常也是同類產品的生產經營者。
三是商標掮客,即純以詐取被搶注人商標轉讓費或許可使用費為目的搶注他人的商標,而搶注人自己并沒有使用搶注商標的意圖。
后一種人在搶注后往往主動出擊,在適當的時候對被搶注人進行要挾,以勒索轉讓費或許可使用費。而前兩種人則往往在注冊后按兵不動,并不急于甚至刻意避免暴露其搶注的事實。因此,及早進行商標查詢,對于發現商標搶注,減輕、避免及挽回損失,具有重大意義。如果通過查詢得知搶注商標尚在申請階段,還未獲得注冊,就可及時在異議公告期間提出異議。否則,搶注商標注冊后再申請撤銷就會麻煩得多。因此在已使用或打算使用商標的國家進行商標查詢對于及時發現商標搶注進而采取措施防止、制止乃至奪回被搶注商標是非常重要的。
在多數國家,審查官需對商標申請進行實質審查,因而從商標申請提交之日起到最終獲得商標注冊,大約需要兩年多時間,有的國家甚至長達六七年。在漫長的申請過程中,申請人由于對其商標最終能否獲得注冊沒有把握,往往不敢放心使用其商標。如果不進行查詢而貿然使用,有可能造成對他人商標的侵權;因商標最終無法獲得注冊而放棄使用,使已投入的商標宣傳費用及已經建立的商譽化為泡影。因此,如果商標所有人急于使用其商標,在使用之前進行商標查詢是非常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