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注冊與專利申請是不同的,二者的區別在于商標更加注重品牌保護,而專利更加注重技術保護。
雖然二者都是知識產權的一種,但是從法理上來說,商標是為了讓消費者記住從而產生經濟價值的。專利是為了保護自身的技術成果,不想被他人侵占的一種措施。企業注冊商標以后就可以使用了,并不需要再注冊專利。
商標與專利的不同之處
知識產權主要包含商標、專利和著作權,今天我們從有效期時間、保護對象、費用和申請人這幾點來區分就商標和專利的區別。
1、有效時間不同
商標的有效期是10年,每10要需要做一次商標續展,而有效期這方面專利有效期主要有兩種情況:
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二十年,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十年,都要在到期前申請,到期了就不能進行續展,而商標是有續展期的。
2、兩者的保護對象不同
商標既是對品牌產品以及服務的保護,保護企業權益不受他人侵犯。
而專利(發明或實用新型)保護的是技術方案。(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
3、費用上面的問題
商標只需要每十年交一次費用,而專利的話續展雖然要10年或者20年,但是費用的話是每年的需要交的。
4、申請人的不同
商標申請必須是個體工商戶和企業,然而專利的話自然人都是可以申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