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歐洲人開始在北美定居之時,他們也帶來了商標化的傳統和實踐。專利藥品生產者和煙草制造商是早期美國商標化的先驅。早在美國內戰之前諸如 Swaim的萬能藥 Panacea, Fahnestock的殺蟲劑、驅蛔蟲藥, Perry Davis的植物止痛劑等藥品,就已經家喻戶曉了。專利藥品大多裝在小瓶子里。由于當時人沒有把它們當做生活必需品,所以必須積極地開展促銷。為了吸引更多的消費者到商店里選購他們的產品,這些藥品生產商印制了精美獨特的標簽,通常還把自己的畫像放在標簽的中心。 自17世紀早期,煙草制造商就在出口他們的制品了。到19世紀早期,成捆的煙草包裝上,都有諸如 Smith’ s plug和 Brown and Black’ s Twist等一類標簽。19世紀50年代,許多煙草商意識到, Cantaloupe、 Rock Candy、婚禮蛋糕( Wedding Cake)以及 Lone jake等更有意義的名字對于其煙草產品的出售非常有幫助。于是,19世紀60年代,煙草商開始直接向消費者出售小包產品。這種吸引人的包裝受到歡迎,其結果便是圖形標簽、裝飾物和符號的誕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