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湿?好紧?好多水好爽自慰,久久久噜久噜久久综合,成人做爰A片免费看黄冈,机机对机机30分钟无遮挡

主頁 > 知識庫 > 姓名權與商標權沖突之情形

姓名權與商標權沖突之情形

熱門標簽:搜狗科技館地圖標注 南陽高頻外呼系統 征服者公共廁所地圖標注 嫩江縣地圖標注 遵化電子地圖標注 福州人工外呼系統哪家好 谷歌地圖標注文字方法 百度離線地圖標注管理 外呼系統難做嗎
來源:法制博覽

作者:徐新源

(一)將名人姓氏或名字注冊為商標

《民法總則》第99 條規定,我國公民有使用自己姓名的自由,法律保障其自由不被干涉。在適用此條款對抗商標權時,異議商標應與被侵犯姓名完全相同,如爭議商標與被侵犯姓名并不完全一致,用姓名權對抗商標權則難度較大。

由于我國法律并未禁止將姓名注冊為商標,因此在商標審查實踐中,姓名可以作為商標注冊。當今社會,名人姓名的潛在商業價值日益凸顯,名人姓名在一定程度上也具有商標的區分功能,同時還具有強大的宣傳功能,從而導致有些企業將名人姓名注冊為商標,期望帶來不菲的經濟效益,也致使商標權與姓名權產生沖突。

(二)將名人姓名諧音注冊為商標

近年來,出現很多名人姓名的諧音被濫用的案例。姓名的諧音往往會使社會公眾聯想到對應的名人,從而將商品或服務與該名人自動聯系在一起,同樣起到了吸引公眾的視線及消費者購買欲望的效果。這實際上也是對名人姓名的消費,并通過此消費獲得利益,甚至可能對名人人格造成侮辱。但此類商標并沒有與名人姓名完全一致,只是諧音,因此要認定該商標侵犯名人姓名權的難度更大,證據收集更困難。

(三)將已故名人的姓名注冊為商標

姓名權是傳統的民事人身權利,人去世后姓名權也就隨之不存在了,其繼承人也無法直接繼承已故人的姓名權。但是,隨著時代的發展,將已故名人的姓名注冊為商標客觀上仍然能獲得巨大的商業利益,因此該姓名權就帶來了財產性利益,而財產性利益按照遺產的繼承規定應屬于繼承人。一般情況下,已故名人姓名被其合法繼承人壟斷用于商業,則他人無論善意還是惡意均構成侵權;如果未被其繼承人進行商業使用,則他人將其注冊為商標善意使用則不構成侵權。


標簽:呂梁 南京 呼和浩特 石嘴山 安康 延安 陜西 廈門

巨人網絡通訊聲明:本文標題《姓名權與商標權沖突之情形》,本文關鍵詞  姓名權,與,商標權,沖突,;如發現本文內容存在版權問題,煩請提供相關信息告之我們,我們將及時溝通與處理。本站內容系統采集于網絡,涉及言論、版權與本站無關。
  • 相關文章
  • 下面列出與本文章《姓名權與商標權沖突之情形》相關的同類信息!
  • 本頁收集關于姓名權與商標權沖突之情形的相關信息資訊供網民參考!
  • 推薦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