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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元氣森林相信年輕人都是比較了解的,因為比較關于各種的飲料,元氣森林是一個飲料品牌,其主打是氣泡水,銷量是特別好的,受到了很多人的喜歡。我們也知道元氣森林對于注冊商標這件事一直都有在進行的,但是近似卻被駁回了商標,這是怎么回事呢?讓我們一起來了解下吧。
天眼查App顯示,5月25日,元氣森林(北京)食品科技集團有限公司與國家知識產權局二審行政判決書公布,案號(2021)京行終1220號,審理法院為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裁判結果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據了解,一審法院查明:訴爭商標為元氣森林公司于2018年10月申請的34058025號“燃”商標,指定使用商品為32-啤酒飲料。引證商標申請人包括統一企業(中國)投資有限公司、內蒙古蒙牛乳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二審法院認為,訴爭商標與引證商標構成同一種或類似商品。訴爭商標漢字“燃”與引證商標構成近似標志,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的來源產生混淆誤認或者認為商品來源之間存在特定的聯系等。故對元氣森林公司的上訴請求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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