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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岸外包是指轉移方與為其提供服務的承接方來自不同國家,外包工作垮境完成;
迄今為止,離岸服務外包經歷過三個發展階段。
離岸服務外包的第一階段發生在1980-90年代早期。美國為領頭羊,英國緊隨其后。企業最初進行服務外包的目的是為了尋求降低成本。第一階段的服務外包管理與發展受限于工具與帶寬。新融資工具的出現:PFI/PPP(私人融資計劃”,Private Finance Initiative,PFI) (PPP模式:即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全球資金市場的開放與流動。
離岸服務外包第二階段,服務外包發展波及西歐。國家之間的協議。呼叫中心的興起與發展。WTO世界貿易組織規定的轉變,允許ITO/BPO于制造業、商品流通的增加等。
離岸服務外包第三階段,服務外包發展在歐洲市場上得到延伸,涉及波蘭、捷克、匈牙利等國家。歐洲的統一稅制開始施行于愛爾蘭、斯洛文尼亞等國,后增加保加利亞和羅馬尼亞,直接導致了印度、中國及其他離岸外包國家改善政策環境,改善帶寬等吸引服務外包的基礎設施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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