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區報訊(記者 楊柳純)日前,《深圳市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已經正式發布,對符合條件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給予所得稅優惠與營業稅減免的扶持,這對我市服務外包企業來說是一大利好。目前已有16家服務外包企業進入公示階段。
據了解,國務院已在2009年2月正式批復了北京、深圳、上海、大連等20個城市為中國服務外包示范城市”,同時在這20個示范城市實施一系列促進服務外包產業發展的優惠政策,對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給予稅收減免,加快我國服務外包產業發展。
經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持相關認定文件向市主管稅務機關辦理享受稅收優惠政策事宜,按國家有關部委規定享受如下稅收優惠: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其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按不超過企業工資總額8%的比例據實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對其離岸服務外包業務收入免征營業稅。
據悉,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通常每年集中申報和審批兩次,具體申報受理時間為每年的4月和9月。受理截止時間后60個工作日內完成已受理企業的認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