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最具權威的服務外包研究報告———《中國服務外包發展報告2009》不久前正式出版發行,全程主持該報告編寫工作的上海市政協副主席、中歐國際工商學院院長、中國服務外包研究中心主任朱曉明已連續三年為此傾注了大量心血和精力。在這位我國服務外包研究的領軍者看來,該行業的發展正成為我國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推進產業結構調整的重要途徑
服務外包市場競爭激烈《上海金融報》:全球服務外包產業是否已經走出金融危機的陰影,逐漸步入復蘇軌道的全球經濟對于這個行業有什么影響?全球服務外包市場目前呈現怎樣的現狀與趨勢?國際競爭格局有哪些特點?
朱曉明:2009年,受金融危機影響,全球服務外包產業經歷了近5年的最低增長。其中,
IT服務支出受危機影響最大,出現了負增長。業務流程外包行業受經濟不確定因素的影響相對較小,雖然仍維持增長趨勢,但遠比不上前幾年的水平。隨著歐美國家經濟的回暖,服務需求已經開始回升。全球服務外包市場在去年第四季度出現復蘇。數據顯示,全球價值超過2500萬美元的商業外包合同總額,在第四季實現了同比8%的增長,為近六個季度最好表現。
國際服務外包市場出現了十分激烈的競爭格局,精彩紛呈,承接地國家和地區可謂你追我趕,高潮迭起:印度領跑、中國騰越、東亞崛起、中東歐滑落,中東、北非騰飛、撒哈拉在成長、拉美近岸優勢,各顯風騷。
《上海金融報》:中國受金融危機的沖擊較輕,這是否意味著國內服務外包市場同樣未受其影響?
朱曉明:國際金融危機之后,從2008年第四季度到2009年上半年,來自國際市場的訂單有所減少,中小服務外包企業的成本壓力增大,利潤空間下降。我國政府對各類外包企業積極扶持,大力拓展國內外市場,重視提升企業素質等措施,全年服務外包仍保持了快速增長。服務外包產業已成為吸納大學生就業的重要渠道。更重要的是,服務外包的快速發展為我國積極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完成保增長、擴內需、調結構的戰略目標,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并成為我國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推進產業結構調整的重要途徑。
外包新政”企業受益《上海金融報》:為扶持服務外包產業,我國政府推出多種措施,營造良好市場環境,取得的成效如何?
朱曉明:2009年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促進服務外包產業發展問題的復函》(簡稱9號文)之后,各部委又相繼出臺了11個配套文件,2010年4月,國務院發布《關于鼓勵服務外包產業加快發展的復函》(簡稱69號文或外包新政”)。兩年來,進一步完善了各項鼓勵和促進政策。國家對于外包服務產業的扶持政策體系不斷完善,由關注接包環節轉向關注接、發包環節并舉,由促成企業交易到培育成長環境等。未來國家和地方政府還將在政策的集成創新與細化落實方面繼續推進。
在政策的鼓勵和促進下,中國外包業務取得了快速發展,在全球金融危機下逆勢上揚,國際市場份額明顯上升,國際影響力不斷提高。尤其隨著經濟形勢的好轉,2010年我國服務外包整體市場規模有望保持40%以上的增長率,離岸服務外包合同執行金額預計將超過140億美元。
《上海金融報》:今年4月外包新政”出臺之后,相關企業或地方將從哪些方面直接受益?
朱曉明:第一,新政”降低了行業準入門檻。服務外包企業原來認定條件中,相關服務業務收入應占總收入的70%,現在可以降低到50%,進入門檻低了。此外還取消了企業需獲得國際資質認證的條件。
第二,扶持離岸發展。比如像呼叫中心本來規定外資股權不許超過50%,現在對于全部面向國外市場的服務外包企業經營呼叫中心業務,已經可以從50%這個標準突破上升,在示范城市實施不設外資股權比例限制的試點。對營業稅免稅范圍進行了拓寬,原本是規定一定要外包企業當中的技術先進型企業,現在只要這個企業做離岸外包業務,就可以享受離岸服務外包業務免營業稅。
第三,加大了財稅的支持。對服務外包示范城市,從2010到2012年,財政部每年給予每個城市500萬元用于公共平臺建設,也就是三年可以獲得1500萬元的支持。關于人才資格的企業申請,本來是每個企業的服務外包業務額需150萬美元,現在下調到50萬美元。
第四,金融服務支持。積極開展適合服務外包企業特點的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拓寬融資渠道。大力支持符合條件的服務外包企業在境內外特別是創業板上市。
第五,營造良好環境。外包新政”之后可以突破原來規定的外包企業勞工時間,將示范城市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實行的特殊工時制度,推廣到全國其他地區符合條件的服務外包企業。此外,還實施五緩四減三補貼”等,以減輕服務外包企業負擔。
《上海金融報》:服務外包行業如何實現后新政”的持續增長?對此應有何期待?
朱曉明:我們認為新政”之后還應有若干配套的實施細則推出,這個說法絕對不是我的發明。事實上,早在去年國務院9號文出來之后,各部委就相繼出臺11個配套文件,如此慣例”也會發生在69號文出臺之后。按照69號文當中積極培育在岸服務外包市場,促進國際國內服務外包業務協調發展”的這一表述,意味著離岸外包固然重要,但在岸外包同樣重要,現在是可以給在岸外包創造一個機會了。因此,后新政”實施細則的設計思路之一為,將離岸外包政策部分或者全部延伸到在岸金融外包、云計算和物聯網相關的服務外包、自主創新的解決方案和軟件等等。
在岸金融外包市場越來越大《上海金融報》:當前服務外包當中的兩端,客戶和服務外包企業各自出現了哪些新變化?
朱曉明:表現在客戶(發包方)的變化是,擁有更廣泛的承接地、關注價值和成果、較新的服務交付模式。服務外包企業(接包方)出現的變化是,它越來越具有全球交付能力;它既全面又具有專業針對性;它逐步擴展到軟件即服務(SaaS)、平臺即服務(PaaS)、基礎架構即服務(IaaS)。
《上海金融報》:由于金融行業有其特殊性,發展金融外包也成為大家關注的焦點。那么,對于金融服務外包的發展有怎樣的建議?
朱曉明:根據巴塞爾委員會的定義,金融服務外包是指受監管實體持續地利用外包服務商(為集團內的附屬實體或集團以外的實體)來完成以前由自身承擔的業務活動。金融服務外包的業務類型包括ITO(信息技術外包)、BTO(業務流程外包)等領域;從金融行業的角度來分類,可分為銀行服務外包、資本市場服務外包和保險服務外包等等。
目前全球前五名的銀行中國占有三席,金融后臺的建設就顯得至關重要也非常緊迫。以銀行為例,金融業務有前臺、中臺、后臺之分,金融外包主要來自于金融后臺。比如包括信息系統、銀行卡業務、數據處理等等。模式有三種:第一種,以國家開發銀行IT系統外包給惠普公司為例,這是完全外包模式,實行這一模式的還有深圳發展銀行。第二種,以中國光大銀行后臺業務軟件系統開發與聯想合作為例,這是部分外包,包括中國銀行、興業銀行、浦發銀行也是這種模式。第三種,以交通銀行的數據中心為例,是完全自營的模式,此模式還有華夏銀行票據中心、工商銀行數據中心、中國平安呼叫中心。
隨著中國金融機構的國際地位不斷提升,在岸金融外包的市場將越來越大,機會越來越多。目前,中國的離岸外包只占整個外包份額的22%,在岸達到了78%。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們認為在岸金融外包的政策設計框架思路是:第一,對發包方來說,應擴大在岸發包市場的規模。根據目前的現狀,先考慮完全外包或者部分外包的金融機構,由于目前尚未出臺全面完整的外部監管法規,這些金融機構非常擔心接包方的素質不穩定性、不可靠性。對此,希望銀監會盡快出臺《銀行金融機構外包風險管理指引》,并出臺實施細則。
對于金融后臺業務發包完全自營的機構來說,如果把后臺分離出來,變成集團旗下一個企業的時候,將會遇到重復征稅的難題。所以,我們建議外包新政”之后,出臺一個實施細則,對這類企業考慮取消重復征稅。
對于接包方企業來說,有兩類值得關注。第一類在岸外包,是離岸外包首筆交易(T1H1)后的所有轉包,我們把這些在岸外包稱作為TiHi(轉承i次),建議采取一單跟到底”的優惠政策,全部享受離岸外包政策。
對于第二類在岸業務接包方,完完全全的在岸外包,我們建議,在適當的時候漸進地將離岸外包政策延伸到在岸金融外包領域。
應該說,目前的離岸外包金融政策,的確是全國服務業當中最為優惠的政策,所得稅為15%,營業稅更是激動人心———免征,稅率為0!另外,還有人員培訓費和資質認證的補貼。我們的想法是,對在岸金融外包,是否可以讓所得稅漸進地從25%降低到15%?營業稅從5.5%漸進地下降到0%?至于人員培訓和資質認證補貼也可漸漸地從0上升到離岸外包的標準。
《上海金融報》:上述建議以外,發展服務外包目前還有哪些瓶頸有待突破?
朱曉明:第一,是缺乏人才,或者說關鍵人才還是比較少。但是,69號文對集中培育企業、培育人才方面的政策應該說力度最大。第二,光靠政策驅動還不夠,政策推動的只是一個輪子,推動服務產業發展的另一個輪子是企業的競爭力。我們的離岸外包、在岸外包的能力在提高,但核心技術不可懈怠。第三,和人才、核心技術同等重要的是商業模式。中國服務外包的發包方、接包方必須要產生商業模式的強人、巨無霸。中歐國際工商學院和中國服務外包研究中心愿意創造這種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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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成為全球服務外包首選地
逆勢增長,已成為描述中國服務外包產業的關鍵詞。
根據商務部的統計,今年1至5月,全國新增服務外包企業1105家,新增從業人員18萬人,其中大學畢業生12.4萬人,全國承接服務外包合同資金54.97億美元,同比增長139%。其中離岸服務外包合同執行金額39億美元,同比增長106%。2009年,我國承接的服務外包執行合同實際金額超過了100億美元,8000多家服務外包企業吸納了近50萬大學生就業,占全國同期大學生就業人數的12%。當時,商務部預測,2010年我國服務外包離岸服務外包合同執行金額預計將超過140億美元。
伴隨著中國服務外包產業的逆勢增長,中國正在成為越來越多的跨國公司首選的服務外包交付地。
今年5月,《首席財務官創新》雜志聯合畢馬威中國進行了一次網上調查,在受訪的286名常駐亞洲的首席財務官、財務主管等高級管理人員中,41%的高管表示,企業的第三方外包供應商在中國,31%在印度。委托給中國外包供應商的功能前三位分別是信息技術服務、會計和人力資源管理。關于選擇中國的原因,64%的受訪者認為,中國服務供應商勞動力成本低;46%的人認為,服務供應商具備所需的語言能力;40%的人表示,服務供應商具備世界級技能和專業知識。對于那些有計劃實施共享服務和外包戰略的企業而言,有52%的受訪者表示,打算將服務共享和外包地設在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