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我國加工貿易進出口總值11577.6億美元,占全國外貿進出口總值一半左右,比1980年的16.7億美元增長了692倍,為穩定出口、保障民生、緩解對國際金融危機對我國國民經濟的影響起到了積極作用。實踐證明,加工貿易符合我國國情,在今后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仍將是我國利用國際國內兩種資源和兩個市場、緩解就業壓力、參與國際產業轉移和分工的重要方式。加工貿易的快速發展,帶來了全社會普遍關注,單純依靠數量擴張的空間已經非常有限,結構性問題日益成為制約加工貿易發展的主要矛盾,轉型升級迫在眉睫。
海關作為國家加工貿易保稅監管職能管理部門,在推動加工貿易產業升級、延長加工貿易產業鏈、提升加工貿易附加值方面進行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顯著成效。在海關保稅政策管理下,我國的加工貿易實現了跨越式發展,已經成為我國對外貿易和利用外資的重要通道,為我國外貿大國的崛起發揮了重要作用。面對新情況、新變化,海關及時調整有關政策,積極引導加工貿易轉型升級。
一是積極貫徹落實國家節能減排各項措施,會同有關部門進行了加工貿易禁止類目錄調整工作,將硅材料等44種商品增列入加工貿易禁止類目錄,嚴格限制兩高一資”產品的加工貿易出口。
二是全面推廣服務外包保稅監管模式,在試點基礎上,從2010年7月1日起,將服務外包保稅監管從原有的10個試點城市推廣至目前全部21個服務外包示范城市,并制訂出臺了相關管理辦法。據統計,截至2010年底,海關已為上海、大連、廣州、北京四個城市的企業辦理了19本服務外包保稅進口貨物專用手冊,備案金額約400萬美元,涉及醫藥研發、化學研究、軟件開發等多個行業的多元泵系統液相色譜儀、液體處理工作站、數字切片掃描儀等商品。
三是會同有關部門開展了加工貿易轉型升級試點城市和梯度轉移重點承接地認定,將蘇州、東莞列為加工貿易轉型升級試點城市,錦州市等13個城市列入第三批加工貿易梯度轉移重點承接地,從產業和區域角度積極引導加工貿易轉型升級。為鼓勵企業向中西部轉移,海關明確了加工貿易企業搬遷的海關監管問題,規定不作價設備在遷出、遷入企業之間的轉出、轉入視同原企業進行監管,監管期限連續計算;剩余料件的結轉不受同一經營單位、同一加工企業、同一貿易方式限制。
四是不斷加大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整合力度,推動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健康發展。根據國家區域發展總體戰略和主體功能區戰略,我們對原有的各類海關特殊監管區域進行了整合,在中西部地區優先考慮并設立了一批出口加工區和綜合保稅區,引導產業有序轉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