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外包”取代勞務派遣”
泰安的小許在一家傳媒公司已經工作有七八個年頭了,過去,他的用工身份一直都是勞務派遣人員,現在,這個身份馬上就要變了。小許告訴記者,公司要重新跟她簽合同,好像不是原來的勞務派遣公司, 而是一個勞務外包公司,但是原來和勞務派遣公司簽的合同還沒到期, 也不知道現在這樣簽好不好。像她這樣的派遣工吧在公司里工作不少干,但待遇和正式工還是有不少的差距。
什么叫勞務派遣工呢?簡單地說,就是勞務派遣工先和勞務公司簽合同,然后派到另一家單位工作,并由該單位支付報酬。長期以來,勞務派遣工和用工單位的正式工待遇相差很大。剛剛實施的新《勞動合同法》要求,勞務派遣工必須實現和正式工同工同酬的待遇。眼看小許的工資要漲了,卻被公司告知改簽勞務外包合同,這樣一來,小許能否實現"同工同酬"呢?對此,律師給出了否定的答案。
企業規避新政之招
山東博翰源律師事務所的馬大山律師解釋,企業之所以把原來的勞務派遣轉成勞務外包,是因為勞務外包與勞務派遣有一個相同點,就是用工單位與實際的勞動者之間,是不簽訂勞動合同的,所以他們才會想到用勞務外包的方式去規避新政。
由于新修訂的勞動合同法重點對勞務派遣亂像進行了規范,因此,很多公司無法再低價使用勞動派遣人員,一些使用派遣工的大戶開始尋求規避方法,減少公司的支出成本。某通信公司人力資源部劉經理告訴記者,像一些公司的客戶服務和前臺人員都是勞務派遣制,現在他們就打算把所有勞務派遣人員都轉到勞務外包公司。
那么,用工單位的這種做法真的可以規避新法約束嗎?律師對此依然給出了否定答案,并提醒勞動者要提防用工單位的"真派遣假外包"情況。馬律師稱,這些勞務派遣公司實際上只是用了勞務外包的名義,來簽訂這樣的勞務外包協議,但是實質內容就是一種勞務派遣行為,這樣的勞務派遣行為是受勞動保障法修正案的約束的,如果說用工單位采取了這樣的方式,是無法避免修正案對其的約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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