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11月24日,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發布《基金業務外包服務指引(試行)》,并將于2015年2月1日正式實施。
點評:
基金非核心業務外包放開,利于降低基金運營成本。《指引》表示,基金業務外包服務機構可以為基金管理人提供銷售、銷售支付、份額登記、估值核算、信息技術系統等業務服務,這意味著不涉及投資決策的非核心業務可以交給外包服務機構運營。投研、后臺和銷售是基金公司的三大成本支出,如果后臺和銷售業務外包,將大大節約其運營成本,專注投研環節,進一步打造專業、高效的資產管理服務產業鏈。
在基金行業具備卡位優勢的金融IT公司,將受益于基金非核心業務外包。計算機上市公司中,有很多專業為基金公司提供信息系統、或者把握C端流量入口的金融IT公司,對基金的業務流程非常了解,有望在基金非核心業務外包過程中轉變模式,為其提供專業的第三方外包服務,增加新的盈利增長點。
金融創新不斷,金融IT公司持續受益。近年來,金融創新不斷,這些對金融IT公司提出了更高要求的同時,也帶來了機會,新業務的開展需要集中擴容、擴展新功能或者建設新系統,因此金融IT系統建設景氣度較高。此外,互聯網金融也對行業格局產生了深遠的影響,金融IT公司憑借其技術優勢和行業理解,積極開展互聯網金融業務,我們看好金融IT公司的互聯網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