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總結:
1、與類和實例無綁定關系的function都屬于函數(function);
2、與類和實例有綁定關系的function都屬于方法(method)。
首先摒棄錯誤認知:并不是類中的調用都叫方法
函數(FunctionType)
函數是封裝了一些獨立的功能,可以直接調用,能將一些數據(參數)傳遞進去進行處理,然后返回一些數據(返回值),也可以沒有返回值。可以直接在模塊中進行定義使用。 所有傳遞給函數的數據都是顯式傳遞的。
方法(MethodType)
方法和函數類似,同樣封裝了獨立的功能,但是方法是只能依靠類或者對象來調用的,表示針對性的操作。
方法中的數據self和cls是隱式傳遞的,即方法的調用者;
方法可以操作類內部的數據
簡單的說,函數在python中獨立存在,可直接使用的,而方法是必須被別人調用才能實現的。
靜態方法除外(與類和對象均無關,通過類名和對象名均可被調用,屬函數)
在模塊中實現的函數只要導入這個模塊的這個函數既可以任意使用了,但是在類中聲明的必須導入這個類之后然后再通過創建實例或者類名來調用。可以說直接在模塊中聲明的是更普遍廣泛性的函數,而在類中聲明的方法一般是專屬于一類事物特有的
from types import MethodType,FunctionType
class Foo(object):
def __init__(self):
self.name="haiyan"
def func(self):
print(self.name)
obj = Foo()
print(isinstance(obj.func,FunctionType)) #False
print(isinstance(obj.func,MethodType)) #True #說明這是一個方法
print(isinstance(Foo.func,FunctionType)) #True #說明這是一個函數。
print(isinstance(Foo.func,MethodType)) #False
是的!例子中很明確,類對象調用func是方法,類調用func是函數,并且是自己傳遞參數123!
注意,這只是在 python3 中才有的區分,python2 中全部稱為方法。
最大的區別是參數的傳遞參數,方法是自動傳參self,函數是主動傳參
那么以后我們就可以直接看參數是如何傳遞的來判斷,
如果還不確定可以打印類型看看
from types import FunctionType,MethodType
print(isinstance(obj.func,MethodType)) ---># True
print(isinstance(Foo.func,FunctionType)) ---># True
表面區別:
區別一所處的位置:函數是直接寫文件中而不是class中,方法是只能寫在class中。
區別二定義的方式:
1.函數定義的方式 def關鍵字 然后接函數名 再是括號 括號里面寫形參也可以省略不寫形參
def functionName():
"""這里是函數的注釋"""
print("這一塊寫函數的內容"
2.方法定義的方式 首先方法是定義在類中的其他他大體和函數定義差不多,這里需要注意的一點就是方法必須帶一個默認參數(相當于this),靜態方法除外
class className(super):
def methodName(self):
"""這里是方法的注釋
self相當于this;
"""
print("這里是方法的內容")
區別三調用的方式:
1.函數的調用:函數的調用是直接寫 函數名(函數參數1,函數參數2,......)
def functionName():
print("這是一個函數")
#調用
functionName()
2.方法的調用:方法是通過對象點方法調用的(這里是指對象方法)
class className:
def method(self):
print("這是一個方法")
#調用---------------------
#實例化對象
c=className()
c.method()
python類的實例方法、靜態方法和類方法區別及其應用場景
一、先看語法,python 類語法中有三種方法,實例方法,靜態方法,類方法。
ps.python中self,cls的區別
普通實例方法,第一個參數需要是self,它表示一個具體的實例本身。
如果用了staticmethod,那么就可以無視這個self,而將這個方法當成一個普通的函數使用。
而對于classmethod,它的第一個參數不是self,是cls,它表示這個類本身。
# coding:utf-8
class Foo(object):
"""類三種方法語法形式"""
def instance_method(self):
print("是類{}的實例方法,只能被實例對象調用".format(Foo))
@staticmethod
def static_method():
print("是靜態方法")
@classmethod
def class_method(cls):
print("是類方法")
foo = Foo()
foo.instance_method()
foo.static_method()
foo.class_method()
print('----------------')
Foo.static_method()
Foo.class_method()
運行結果如下
是類class '__main__.Foo'>的實例方法,只能被實例對象調用
是靜態方法
是類方法
----------------
是靜態方法
是類方法
說明:
實例方法只能被實例對象調用,靜態方法(由@staticmethod裝飾的方法)、類方法(由@classmethod裝飾的方法),可以被類或類的實例對象調用。
實例方法,第一個參數必須要默認傳實例對象,一般習慣用self。
靜態方法,參數沒有要求。
類方法,第一個參數必須要默認傳類,一般習慣用cls。
補充:python方法和函數集錦
方法的使用: 變量.方法名(參數)
函數的使用: 函數名(參數)
字符串
1、刪除空白
rstrip(): 返回去掉尾部的空格后的字符串。(不改變原字符串)
lstrip(): 去掉首部空格
strip(): 去掉兩端的空格
2、修改字符串大小寫
title(): 以首字母大寫的方式顯示每個單詞
upper(): 將字符串轉換為全部大寫
lower(): 將字符串轉換為全部小寫
name = "ada lovelace"
print(name.title())
# => Ada Lovelace
print(name.upper())
# => ADA LOVELACE
print(name.lower())
# => ada lovelace
數字、浮點數
1、類型轉換
str():將數字類型用作字符串
列表
1、添加元素
append(): 在列表末尾添加元素 insert(index, value): 在列表索引位置添加新元素
2、刪除元素
del語句
pop(): 刪除列表末尾元素
pop(index): 刪除指定索引位置的元素
remove(value): 刪除指定值的元素(第一次出現值)
3、排序
列舉的方法只適用于所有元素都是小寫字母的列表,如果是大寫字母和小寫字母混合的情況,因為解讀大寫字母的方式有多種,所以需要進一步指定準確的排列方法才行。
(1) 永久性修改
sort(): 按列表元素首字母排序。(直接修改原列表)
sort(reverse = True): 按列表元素首字母倒序排序。
使用:arr.sort()
(2) 臨時排序(返回排序后的列表,不改變原列表)
sorted():按列表元素首字母排序。 sorted(arr, reverse = True): 按列表元素首字母倒序排序使用:sorted(arr)
4、倒著打印列表
reverse()
反轉列表元素的順序,但并不進行排序處理。永久性修改列表元素的排列順序。但是可再次使用reverse()方法反轉恢復
5、確定列表的長度
len(arr)
以上為個人經驗,希望能給大家一個參考,也希望大家多多支持腳本之家。如有錯誤或未考慮完全的地方,望不吝賜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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