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本年 1 月蘋果在美國加州南區聯邦地方法院向高通發起的專利訴訟,到 4 月高通發起反訴,并將蘋果四家主要代工廠一起告上法庭,雙方的專利戰愈演愈烈。如果說年初蘋果“率先行動”戰略意味更濃,那么近期的高通的反訴則開啟了“刺刀見紅”模式。

“商業博弈”為何走到“生死存亡”?
在討論雙方專利戰之前必需要先了解下須要的配景信息。年初蘋果的行動,源于蘋果想逃避為其產品所使用的高通專利技術支付授權費,簡單來說蘋果認為高通收取了“過度”的專利費用。而高通則認為正是因為其專利的幫手才有了蘋果今天眾多成功的產品、功能。外貌上雙方各執一詞,其實卻暗潮洶涌。
而在近期的高通反訴中,焦點再次轉移。由于蘋果不但在糾紛沒有解決前拒絕支付相關專利費用,還拒絕向其代工制造商繼續支付許可費(而且蘋果涉嫌唆使代工制造商停止支付專利許可費),由此高通發起反訴。
眾所周知,在專利這個沒有硝煙的戰場上,沒有人會主動罷休,更何況是蘋果與高通。從蘋果角度來看,年初的訴訟矛頭直指高通,無論是公關手段還是整體策略都成功占據必然上風。對于高通而言,蘋果確實是一個值得尊敬的對手,也是一個欠好對付的對手。
直到本年 4 月高通突然發起反擊。然而,令人驚訝的是,我們看到 4 月高通的反訴中的核心點是蘋果不但本身拒絕支付專利費用,還唆使 4 家代工廠停止支付專利許可費。對于高通來說,蘋果的專利戰顯然已經“過界”,由此可能引發的多米諾效應也將十分嚴重。于是高通發起反擊不但順理成章,也是勢在必行。
事件發展到這個階段,想必很多人已經看明白,高調的蘋果和低調的高通能夠將專利戰打到“刺刀見紅”并非無風起浪,外貌上的專利費用之爭下潛伏著更多我們看不到的利害關系。對于蘋果起訴我們可以認為是純粹的商業行為。而對于高通的反訴,在我們看來,不但是高通做出了正確的決定,任何一家企業面臨這樣的搬弄都會做出同樣的決定。
去偽存真:從大量的報道中顯現的紅色行業警報
從雙方兩度交手上來看,蘋果的策略不單聰明并且陰險。除了訴訟和控告之外,其公關手段到目前為止也非常有效。我們注意到,相當一部分的科技記者從一開始,似乎就在未經核實的情況下,套用了對蘋果有利的新聞稿。再加上多年來蘋果有效的品牌營銷及出色的產品營銷,也使其遍及受到偏袒,所以最終大家看到的報道多是非常片面的。這些報道通過篩選對其有利的結論、選擇性地忽視充滿矛盾的地方而偏向了蘋果,這對韜光養晦的高通來說實在不算友好。
例如:當我們看到美國聯邦貿易委員將對高通提出反壟斷指控作為證明高通是過錯方的“證據”時,率先映入我們腦海的是這一指控缺乏后續證據支持。首先,這項控訴似乎不太能站得住腳,聯邦貿易委員會并不能在法庭上證明其大部分指控(如果有的話)。其次,在聯邦貿易委員會委員Maureen
Ohlhausen提出的異議聲明中,她簡明扼要地指出在聯邦貿易委員會這一站不住腳的指控中存在關鍵破綻。我們強烈保舉大家都去讀一讀她的這份聲明。第三,只是基于聯邦貿易委員會提交的指控就推定高通“有罪”,這顯然是有問題的,特別是在聯邦貿易委員會的論據明顯漏洞百出的前提下。
以下援引Ohlhausen委員的聲明:
“我并不是因為委員會反對我的投票、批準訴訟而撰寫了這份異議聲明。異議聲明政策反映了幾項原則,即它維護該機構所承擔使命的完整性、認可理性的思維可以和而差別,也支持那些為消費者利益而提起訴訟的聯邦貿易委員會工作人員。我罕有地提筆寫下這份聲明,是為了能夠制止讓他人覺得我不認可這項指控的責任原理。我不會輕易背離那幾項原則”。
“然而,在委員會以 2 對 1 的票數通過起訴高通的決按時,我所面臨的是一個非同尋常的形勢:一項基于不完善法律理論(包孕獨立的第五節)的執法訴訟缺乏經濟考量和證據支持,并且這一法律理論還是在新總統上任前夕提交并剛剛發表的。這個執法訴訟將逐漸削弱美國在亞洲和全球對知識產權的捍衛。這些極端的情形迫使我站出來表達反對意見”。
蘋果利用聯邦貿易委員會的指控來支撐其對高通起訴這一行為的正當性,也不免難免太懶了。任何愿意稍微花點時間瀏覽一下這位Ohlhausen委員異議聲明的人都明白這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