硅谷知名投資人彼得·泰爾(Peter Thiel)曾經說過:“先發制人只是一種策略,而非目標。其實有時候,后發優勢更好?!蹦敲?,后發優勢什么時候優于先發優勢呢?
這個問題,喬布斯知道答案。豈論是MP3 播放器還是智能手機,蘋果均非開創者。但一說到消費科技設備,人們自然而然就會想到iPod和iPhone。
這并不是巧合,而是彼得·泰爾從實踐中總結出來的經驗結論。財富不會歸結到先發者身上,而會歸結到壟斷者身上。所謂壟斷者,,就是能夠掌控整個市場的公司。它不但可以讓消費者把其他所有公司忘得一干二凈,還能夠從中獲得大量利潤不停向前發展。這就屬于后發者,后面沒有其他公司能追趕上來。這種狀態不但能創造大量財富,也是各家初創企業應該為之奮斗的目標所在。
發展較為緩慢、缺乏創新樂趣?并非如此。這種糟糕的建議,可不是出自彼得·泰爾之口。不信,看看微軟Windows手機或者柯達數碼相機,就知道了。
當然,也不是讓你追求十全十美。精益初創企業原則,在這里仍然適用。雖然你是想要實現快速發展,但結果很可能會不盡如人意,甚至帶來負面影響。
iPhone之所以能把黑莓比下去,那是因為作為一款電子設備,它自己就要比黑莓優秀 10 倍。它并沒有急著要加入市場競爭,也不是單純為了在市場上分一杯羹,而是專注于研發足夠完美的產品,一舉博得絕對競爭優勢。與此同時,它還借助一項獨家創新為日后發展打下了安穩基礎,那就是功能越來越強大的蘋果專屬應用商店App Store。
而比擬喬布斯的成功,RIM(黑莓手機制造商,來自加拿大)在這一塊就做得欠好,從而遭遇了失敗。即即是現在,面對另一大陣營安卓的激烈競爭,App Store仍然能夠不停吸引回頭客。
蘋果公司的先發優勢,并不在智能手機領域,而在第三方應用商店。這一專屬應用商店的創建,超出了過去大家所有最為瘋狂的想象,并且最后取得了成功。開發人員開始爭先恐后地針對iPhone設計應用程序,用戶體驗的質量也越來越高。用戶數量增加,開發人員和應用程序的數量也隨之增加,從而價值創造的過程就無限循環。在創造出來的全部價值中,絕大部分都儲存在蘋果公司的海外銀行賬戶中。
至于原因,主要是應對競爭壓力和獲取用戶的成本較高。缺乏這種防衛能力的公司,幾乎要一直與營業利潤和單位經濟作斗爭。
我們來看一看日用品遞送初創企業Instacart或者共享搭乘始祖Uber就知道了。乍一看,它們都是各自領域數一數二的大公司。但如果你深入了解,就會發現,其實它們的基礎非常單薄。
下面,我會給出詳細解釋。
Uber就像一間紙牌屋,隨時存在坍塌可能這并不是指身陷丑聞、被迫下臺的前任首席執行官特拉維斯·卡蘭尼克,也不是指他對公司大股東Benchmark Capital提起訴訟,稱后者進行人身攻擊。相反,借助這個比方,是想指更深層面上的問題。
共享搭乘是一種地區性業務。而對這類地區性業務來說,地區性網絡效應異常顯著。Uber需要進行大規模投入,來進入一座全新城市、招募全新司機、獲取全新用戶。只有越來越多的司機和乘客開始使用它的系統,它才會逐漸提高效益,單位經濟才會逐漸開始起作用。
這就是Uber、Grab和Lyft這類共享搭乘辦事供應商,花大力氣盡可能多地籌集資金的原因所在。這就是一場地盤爭奪戰,風險資同族相互之間也在較勁,力圖對本身的“封邑”掌握絕對控制權。
但這傍邊存在一個很大的問題,豈論是司機還是乘客,他們幾乎沒有任何絕對忠誠可言。我之所以選擇使用Uber或者Lyft,只是出于對價格、便當和營銷的考慮。無論哪家公司,只要它提供的辦事各方面優于其他公司,那我就會選它而放棄其他。
司機也是一樣。大部分Uber和Lyft的司機都使用兩部手機,既是Uber司機,也是Lyft司機。哪家公司能夠為他們帶來給多出行訂單,他們就會選擇哪家公司。
這么看來,Uber確實沒有扎實的業務基礎和堅固的掩護外殼,甚至還會更糟。
Uber每進入一座新城市,都會投入不少資金。但其他那些共享搭乘應用程序,同樣也可以往里投錢。那么,Uber為什么就能夠占據較大市場份額呢?原因就在于它以比別人快的速度進入市場,以比別人多的資金投入來獲取競爭優勢,說白了就是通過砸錢來購買司機和乘客。
但即便如此,其他類似公司也可以選擇這種做法。在中國,Uber就遭遇了來自滴滴的強有力競爭和挑戰。
當下,全世界各個國家和各個城市都涌現出了越來越多的類似初創企業,試圖與Uber一較高下。這些初創企業順利完成了多輪大規模融資,在各自地區內的資金投入要比Uber多得多。終究Uber觸及的范圍太廣,不免顧此失彼。
所以說,這就是關鍵問題所在。Uber即便野心再大、實力再強,也不成能保證在每個城市的投入,都超過其他類似公司的資金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