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6月18日消息(記者 黃昂瑾)記者從“工信微報”微信公眾號獲悉,工信部、公安部近日發布《關于依法清理整治涉詐電話卡、物聯網卡以及關聯互聯網賬號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明確凡是實施非法辦理、出租、出售、購買和囤積電話卡、物聯網卡以及關聯互聯網賬號的相關人員,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應停止相關行為,并于2021年6月底前主動注銷相關電話卡、物聯網卡以及關聯互聯網賬號。對通告發布后仍然進行上述非法行為的人員,將依法依規予以懲處。
(圖源自CFP)
根據通告,電信主管部門、公安機關將持續深入推進“斷卡行動”,以零容忍態度,依法嚴厲打擊非法辦理、出租、出售、購買和囤積電話卡、物聯網卡以及關聯互聯網賬號的行為,全力清理涉詐號卡資源。
通告指出,電信企業、互聯網企業應按照“誰開卡、誰負責,誰接入、誰負責,誰運營、誰負責”的原則,嚴格落實網絡信息安全主體責任,加強電話卡、物聯網卡、互聯網賬號的實名制管理,加強涉詐網絡信息監測處置,強化風險防控。
電信企業應建立電話卡“二次實人認證”工作機制,針對涉詐電話卡、“一證(身份證)多卡”、“睡眠卡”、“靜默卡”、境外詐騙高發地卡、頻繁觸發預警模型等高風險電話卡,提醒用戶在24小時內通過電信企業營業廳或線上方式進行實名核驗,在規定期限內未核驗或未通過核驗的,暫停電話卡功能,有異議的可進行投訴反映,經核驗通過的恢復功能。通過電信企業營業廳認證的,電信企業應要求用戶現場簽署涉詐風險告知書;采用線上方式認證的,電信企業應要求用戶閱讀勾選涉詐風險告知書,錄制留存用戶朗讀知曉涉詐法律責任的認證視頻。
互聯網企業應根據公安機關、電信主管部門有關要求,對涉案電話卡、涉詐高風險電話卡所關聯注冊的微信、QQ、支付寶、淘寶等互聯網賬號依法依規進行實名核驗,對違法違規賬號及時采取關停等處置措施。
通告還提出,廣大人民群眾要提高風險防范意識,配合開展此次清理整治工作,并積極向公安機關舉報涉及電話卡、物聯網卡以及關聯互聯網賬號的違法犯罪線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