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東城市研發的城市信用智能監測系統。
報告以2018年百強經濟市排行榜中排名前50名的城市作為研究對象,結合城市的政策、人才、創新、企業、資本和ICT采用六個維度,評估各個城市的智慧城市建設的優勢與可獲得的支持度。
結果顯示,50城的平均得分為65.76分,有26城低于該平均值。50城中得分最高為北京,達到95.64分,最低為唐山,為39.18分。
在“智慧城市潛力榜Top 15”上,北京位列第一,深圳、杭州、上海、廣州進入前五。在十強中,成都、廈門與合肥是值得關注的城市。得益于在互聯網/數字經濟領域的發力,使得其在企業、資本與創新維度上均有較好的分值。
在第11-15名中,山東“雙星”城市青島與濟南雙雙入圍前15名,并且兩者在各項得分上較為接近,勢均力敵。長沙除近年來經濟增速亮眼外,在本次測算中,其在企業維度的得分亦強于排名靠前的蘇州、合肥等城市。
從報告結果來看,50城的智慧城市建設的潛力與各城市的人均GDP水平呈正相關關系。北京、深圳、杭州、上海等人均GDP較高的城市在智慧城市建設上的潛力得分也同樣較好。不過人均GDP較高的鄂爾多斯在智慧城市潛力得分上卻不盡如人意,數字技術企業數量較少,在數字技術專利創新,人才吸引上也不占優勢。
六維并進,復盤智慧城市現狀
報告設置了智慧城市評價體系包括6個一級指標、10個二級指標、25個三級指標,用于對研究對象智慧城市建設的發展潛力及其優勢水平進行測算。
在六個測算維度中,在資本、企業與創新維度中,50城分化較大,馬太效應明顯;在ICT采用、政策及人才維度上,差距較為微小。
50城在資本維度上平均得分最低,僅為44.59分,低于該平均分的城市共計21個,其中有4個城市在該項未得分。在企業維度上得分分化同樣明顯,平均值為50.98分,共計20個城市低于平均值。得分最高為北京,為98.98分;有5座城市由于缺乏數字技術初創企業或互聯網科技企業,其得分低于20分。
在創新的維度上,得分較高的深圳、北京、南京、成都高達九十多分,而鄂爾多斯、呼和浩特、唐山等地得分則在四十多分左右。城市之間的差距十分明顯,地域之間發展水平也有所差異。
分地域看,珠三角城市在數字技術創新指數全國領先,其后依次為長三角、華中、川渝地區城市,渤海灣、東三省、西北地區城市略有掉隊,數字技術創新指數平均得分相對較低,未高出所有城市創新發展指數平均值,反映出創新市場供給不均衡。
政企合作,攜手共建智慧城市
中國自2012年開展智慧城市建設試點工作以來,已經在部分城市取得了不錯的進展。從全球的角度上看,雖然歐美國家的城鎮化與城市治理具有先發優勢,但近年來,隨著新一代數字技術的成熟與廣泛應用,中國智慧城市建設在大戰略與技術雙重支持下,產生了強大的發展動力,也不斷取得新的突破和進展。目前,我國已然是全球智慧城市建設的最大實踐地。
智慧城市這樣一個巨大的藍海市場單純依靠政府之力去建設遠遠不夠,眾多企業紛紛入局智慧城市領域,為智慧城市建設增添新活力,例如華為的智慧城市神經系統、阿里巴巴的ET城市大腦、百度的AI CITY、騰訊的數字城市、科大訊飛的訊飛超腦、浪潮的城市智慧大腦、滴滴的交通大腦、京東的城市計算平臺。
建設智慧城市是塊硬骨頭,大多數企業會選擇從交通這一點切入。在與濟南的合作中,滴滴應用到了“交通大腦”,成功幫助濟南告別“堵城”標簽。濟南的交通擁堵程度曾經在2016年、2017年均排名全國第一。在2017年與滴滴合作后,濟南不斷持續優化城市交通系統,根據2018年高德地圖發布的Q3報告,濟南城的擁堵程度在全國已經下降到第19位,高峰時的通行速度明顯加快。
在智慧城市建設的風口,京東抓住了先機,專門成立了“京東城市”部門,提出了一整套完整的智慧城市解決方案,發力智慧城市。
“京東城市”提出打造基于京東城市計算平臺的“城市操作系統”,提供點線面結合的頂層設計,推動城市從規劃到運維再到預測的閉環可持續發展。目前,“京東城市”已經為北京、上海、廣州、深圳、南京、福州、成都等數十座城市提供技術服務。在天津,京東城市研發的城市信用智能監測系統,通過數據歸集、信用評分、信用監測等能力,為天津市提供了全市企業信用的總體展示、風險監控、信用預測等功能,在2018年的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觀摩活動中,為天津市提升排名做出積極貢獻。
京東城市這種政企合作的智慧城市建設經驗正在更多地被各地應用,政府與企業的合作產生了1+1>2的效果,讓智慧城市的建設也能更好地普惠于民。
附注
1.本報告數據采集截止時間,除特別說明外,均截止到2018年11月底。
2.數字技術主要是指人工智能、大數據、云計算、物聯網和區塊鏈等5類技術。
3.政策維度是指該城市政府出臺的智慧城市及數字技術相關政策,根據政策文本評估其政策的全面性、執行力、前瞻性和戰略性;人才維度是從城市的人口情況以及互聯網科技崗位招聘情況結合進行分析;創新維度是從城市的數字技術發明專利申請情況以及該城市提供的創新空間(孵化器及眾創空間)的情況綜合分析;企業維度是從城市數字技術初創企業及互聯網科技上市企業兩類企業綜合分析;資本維度是從城市數字技術初創企業的融資以及互聯網科技上市企業市值綜合分析;ICT采用維度是從城市的移動電話及固定寬帶接入用戶數兩個維度結合分析。
4.企業數據:
(1)在數字技術之人工智能企業中,僅選取與AI關聯性較高的初創企業,不包括諸如智慧生活、智慧樓宇等寬泛領域的企業。
(2)互聯網科技上市企業主要選取中國A股企業、港股企業、中國在美上市企業(下面均簡稱“美股企業”)中的互聯網科技企業,即:a)A股企業中的I64(互聯網和相關服務)企業、I65(軟件和信息技術報備業)企業;b)H股企業中的軟件服務、資訊科技器材類企業;c)美股企業中的信息技術類企業。
5.資本數據:
(1)數字技術初創企業的融資數據:a)凡是涉及加減乘除等計算的,僅統計有確切融資金額的數據;b)除非特別說明,所有融資次數均僅統計有確切融資數據的次數;c)所有融資數據僅統計企業未上市前的融資數據;d)企業已上市,其在上市前的融資仍計算在對應的年份或城市。
(2)互聯網科技上市企業市值的計算說明:a)依據前述對互聯網科技類企業的選擇,統計其一年期內(2017.12-2018.11)的平均市值;b)對于港股、美股等涉及匯率換算的數據,將依據統計期內各月份的匯率進行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