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銷卡數字長江現階段長江經濟帶發展中存在若干問題
其一,受到“各自為政”的傳統思維束縛較深,未能解放思想。長期以來,我國經濟發展始終在行政區劃的框架內進行,長江經濟帶流域11省市以各自的行政區劃為限,相互沒有形成優勢互補、產業結果合理布局的局面,不僅導致大量低水平重復建設,造成資源的嚴重浪費,而且影響了統一市場的形成,阻礙經濟要素的自由流動。而且各地區多重訴求拉大區域間的利益差別,比如其他多個城市群相比長三角城市群,其第二產業、第三產業比重差距仍然較大,特別是長江上游地區整體上還處在工業化加速發展階段,其發展重點仍然是推進工業化、城市化,區域之間的異質化也很大程度上影響了長江經濟帶綠色發展目標的確定。
其二,長江經濟帶上的產業結構偏“重”、產業布局偏“散”、污染治理水平偏“弱”。產業結構偏“重化”,采礦業等資源型產業是長江中上游地區的重要產業,尤其是云貴川等地,對采礦業依賴程度較高。鋼鐵、有色金屬、建材、化工和電力等項目密布長江沿線,部分重化工產品產量龐大,重化項目仍采取較為粗放的生產模式,工業能耗、物耗和污染水平居高不下;同時產業布局不合理,“形同散沙”。一方面,長江經濟帶產業布局與資源配置錯位。沿江各地都提出了各自的沿江發展戰略,追求大投資、高產出,造成長江經濟帶產業布局與資源、要素和市場現狀不相適應,企業的相關布局亦與實際脫節。另一方面,部分沿江地區產業布局同質化嚴重,長江沿岸有幾十萬家化工企業,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超過環境承受能力;沿江企業對污染治理的投入不足,與全國平均水平相比,長江經濟帶沿線地區對污染治理的力度需更大,但就其綠色發展的實際需求看,仍顯不足。這些問題與沿江地區的公共安全、經濟發展、社會穩定密切相關,必須改變多年形成的對長江的割裂型管理模式。
其三,長江流域交通系統暢通程度有待提高,多種運輸方式之間的銜接比較弱。長江流域區域綜合交通東密西疏、發展差距較大,各種運輸方式銜接尚不順暢,不同運輸方式彼此之間未形成有效聯通。2017年我國多式聯運量為13.68億噸,占全社會貨運量2.9%。根據規劃,到2020年我國多式聯運貨運量有望達到30.2億噸、規模占全社會貨運量6%左右,占比仍然較低,交通暢通程度還有待進一步提高。同時,運輸標準化、智能化水平低,船型標準化程度不高,集裝箱運輸在長江航運中比重偏低。交通運輸部門前期勘察的水紋、地質、氣候等數據不能有效的應用于多式聯運的交通系統中,使得長江流域的多種交通運輸工具未能連成片、形成網。
其四,航運數字化信息建設需要大力投入。長江航運數字化信息建設也存在一些不足,具體表現在3個方面:一是已建數字化信息基礎設施的作用尚未充分發揮,信息技術應用水平有待提高,數字化信息建設的成果未能得到充分應用和推廣;二是各部門之間在長江航運數字信息化建設中缺乏有效的協同,信息系統建設標準不統一、規范不一致、資源共享不夠充分;三是部分單位和部門對信息化建設和應用的認識不到位,對數字信息化使用存在畏難情緒和抵觸心理,信息系統尚未充分發揮作用。航道管理部門已經掌握了航道水深、暗礁、淺灘等數字化信息,但是很多船舶未安裝數字化信息系統,不能充分利用這些信息。
長江經濟帶涉及水、路、港、岸、產、城和生物、濕地、環境等多個方面,是一個完整系統,需要頂層設計、統籌謀劃;必須充分意識到數字化信息技術在長江經濟帶中起到的重要作用,讓“數字長江”成為牽引我國長江經濟帶經濟增長的綠色之“魂”。
四大建議發展“數字長江”
1. 以“數字長江”理念為媒介發揮長江流域東、中、西聯動“串聯效應”,利用信息化手段避免區域戰略的“碎片化”。
一是構建區域合作管理主體體系。重構區域合作管理主體體系,將原有的政府單一主體轉變為政府、企業、社會、居民合作共贏的主體。利用“數字長江”科技信息化手段將這些主體整合,打通政府—企業—民間組織—公民“共管共抓”的垂直信息通道,形成聯動“串聯效應”,使得整個長江經濟帶的管理體系更加透明、公平、有效和有序。二是以長江流域全局利益包容吸納區域戰略的“利益碎片”。建議協調各方利益主體,設立由國內外知名學者、企業家組成的“數字長江委員會”,負責提供長江流域發展規劃方案,優化區域利益碎片與全局利益關系,以全局利益包容利益碎片。三是建立區域內項目聯合審批制度、環境監測數字化網絡。編制聯合審批標準并運用“數字長江”信息管理平臺,突破碎片式審批體制困境;建立生態環境監測數字化網絡,實現環境監測全覆蓋,量化城市和地區間污染排放情況。充分發揮“數字長江”在推動長江經濟帶協同發展中的重要作用,深挖中西部地區廣袤腹地的巨大潛力,形成沿海和內地的良性互動。
2.充分利用“數字長江”的科技信息化手段,加快長江經濟帶產業轉型升級。
當前,全球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方興未艾,應牢牢抓住這一契機,把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放在長江經濟帶發展全局的核心位置,推動沿江產業由要素驅動向創新驅動轉變,把區域間產業合理布局、產業優化升級和創新驅動發展結合起來,大力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加快提升傳統產業,引導產業合理布局及有序轉移,培育形成具有世界一流的產業集群,增強長江經濟帶產業競爭力。“數字長江”是我國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具體體現,能夠有效加快長江經濟帶產業轉型升級,要充分利用互聯網、寬帶無線網絡(如5G)、物聯網、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培育形成新興產業,推動生產組織、企業管理、商用運營模式創新。
3. 建立“數字長江”信息管理平臺,形成長江流域“數據鏈”,使長江經濟帶的各個部門、資源、要素都能夠共享數據鏈信息。
“數字長江”信息系統平臺的建設涉及長江流域各個城市群以及多種應用系統的協調配合,系統考慮了整體產業布局的規劃。“數字長江”系統平臺是以大數據、云計算、寬帶無線網絡(如5G)、物聯網等數字化信息技術作為基礎平臺,涵蓋地理信息、電子政務、公眾服務、電子商務、安全監管、物流服務、數字裝備等多種應用系統,是長江經濟帶信息管理的頂層平臺。根據交通運輸部制定的《推進運輸結構調整三年行動計劃》,到2020年,全國鐵路貨運量相比2017年增長30%、增加11億噸。全國水路貨運量增加5億噸、增長7.5%。多式聯運增長20%,重點港口鐵水聯運增長10%。而“數字長江”信息管理平臺能夠充分利用數字信息化技術推動長江經濟帶多式聯運的發展。
4.強化數字長江相關法律法規,建立“數字長江法”
長江流域水系發達,水資源量占全國的35%,生態安全關系全局。絕不能因為航運、產業發展而導致生態環境發生破壞。因此設立相關法律法規顯得尤為重要。首先要協同區域性立法權限和立法資源,充分尊重地方的差異性和地方的特色,授予地方政府廣泛的自主權,允許地方政府之間建立伙伴關系;其次,整合立法資源,注重立法本體資源和立法社會資源的統一優化整合,既可以避免不公平合作的出現,也可以有效地解決爭議。每個立法以多種方式廣泛聽取區域治理主體的意見和建議,使綠色發展更符合現實需要和本地實際。最后,完善流域綜合性的法律規范。制定《數字長江管理法》,形成統籌整個經濟帶的水資源保護和污染防治、生態環境保護、資源開發管理等各個方面有法可依的綜合性法律框架,并明確其與長江經濟帶現行的各專門法律法規之間的關系,進而形成完善的流域綜合管理法律法規體系。
“數字長江”是協調長江流域均衡發展與綠色發展的“魂”,我們應該創新長江經濟帶綠色發展體制、突破體制障礙梗阻,凝“數字長江之魂”,助長江經濟帶綠色騰飛發展,讓長江經濟帶重新煥發生機與活力,方能實現“綠色長江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