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商標注冊的時間非常長,大約需要一年半的時間才能走完整個注冊流程。而且商標有盲審期、公示期等等一系列流程,所以注冊成功率難以保證,可能會出現竹籃打水一場空的情況出現。在這種情況下,很多商標會轉而去購買商標,商標轉讓現在的需求量不斷地增大,這個市場也在蓬勃的發展。商標轉讓是讓一些擁有商標證的企業,因各種原因而處于閑置狀態的商標使用起來。還有就是可以幫助一些想要注冊商標,卻因不愿耗費精力準備申報材料,或不愿花費將近一年的時間等待審批的企業獲得商標。商標轉讓既促進了企業品牌創建,又幫助企業盤活了資產。
商標轉讓主要是有以下的形式:
1.合同轉讓。讓人通過合同,規定轉讓注冊商標的內容、相互間的權利、義務和違約責任等,這種形式的轉讓一般是有償的,即轉讓人通過轉讓注冊商標專用權而收取一定的轉讓費用,這也是市面上最常見的轉讓形式。
2.繼受轉讓。注冊商標的繼受轉讓,有兩種情況:(1)注冊所有人(自然人)死亡即其生命結束后,有繼承人按繼承程序繼承死者生前所有的注冊商標。(2)作為注冊商標所有人的企業被合并或被兼并時的繼受移轉。
3.因行政命令而發生的轉讓。這種轉讓形式一般發生在公有制國家。例如我國國有企業根據行政命令發生分立、合并、解散或轉產,必然會發生注冊商標主體變化的問題。
商標在轉讓過程中,還是需要一些材料去申請轉讓。這個轉讓發生的主體是商標的持有人,需要準備一份《商標轉讓申請書》,申請書上加蓋申請人及被轉讓人的印章;還需要商標持有人加蓋公章的《商標轉讓委托書》和被轉讓人的復印件。
轉讓注冊也有兩種途徑。一種是委托代理機構去轉讓,還有一種就是自己去商標注冊大廳進行申請轉讓。這兩種方式各有優劣:
自己轉讓的優點就是會更加的便宜,省去了給代理中介的費用。這種方式的缺點首先就是路途遙遠,時間成本和交通成本高。很多城市是沒有辦理機構的,自己轉讓還要提前規劃行程以免浪費時間和金錢。其次,商標轉讓的流程較為復雜,很多是不具備專業的商標知識,在轉讓時會出現很多疑問難以解答。
如果委托代理公司進行轉讓,就會更加的方便快捷、讓自己省心。因為代理公司工作人員擁有豐富的商標知識,能夠解決很多商標轉讓過程中出現的問題。但是現在市面上有許多不靠譜的代理機構,轉讓時要謹慎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