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語作為商標注冊有利也有弊,消費者對于成語的認識最為統一,成語商標不僅有利于宣傳,使用一些文雅的成語也可以顯現出企業文化,對于申請者來說當然是好的。既然都是好的為什么使用成語注冊商標要說“有利有弊”呢?其實這里的弊指的是注冊不成功,使用成語或者變相成語很難注冊成功。下面舉三個例子來說明一下成語或者變相成語注冊商標有多困難:
案例一:2006年,某公司在第9類(計算機、數據設備等)商品申請“隨芯所欲”商標,指定使用在筆記本電腦外圍設備等商品上。此商標申請人借用了成語“隨心所欲”的諧音與含義,將電腦設備及芯片等暗喻為“心”,同時契合了此成語的原有含義。但商標局審查認為,此商標屬于對成語“隨心所欲”的濫用,易產生不良社會影響,予以駁回。
案例二:2009年,申請人在第35類(廣告、咨詢等)服務上申請注冊的“食來運轉”商標,指定使用在35類廣告、進出口等服務項目上。此商標顯然是成語“時來運轉”的變造使用,希望借助原有成語的美好含義和為大眾所熟知并喜愛的優點。商標局審查后認為,該商標是對成語“時來運轉”的不規范使用,既缺乏商標應有的顯著特征,又容易混淆人們特別是中小學生對成語中特定詞匯的認知,易產生不良的社會影響,駁回此商標申請。
案例三:2007年,某公司在第30類(咖啡、茶等)商品上,向商標局提出申請中注冊“德重思弘”、“德業雙馨”、“澤心厚道”、“篤學不倦”、“厚德若水”、“慈孝于行”商標等6件商標,且均指定使用在第30類咖啡、冰淇淋、糕點等商品上。“德重思弘”、“德業雙馨”、“澤心厚道”、“篤學不倦”、“厚德若水”、“慈孝于行”等六個詞語皆為標準的成語,不存在前文所述的對成語的濫用及不規范使用。且六詞含義積極正面,為前人總結的為人做事、治學修行的至理名言。2009年,商標局經審查認為,上述商標多是前人總結的為人做事、治學修行短語或是成語,在商貿活動中使用,缺乏商標顯著特征,應予以駁回。
有失敗的當然也有成功的,下面是一個注冊成功的例子:
案例四:2009年,北京某公司在第41類(教育、娛樂等)服務上申請注冊 “智力更生”商標,指定使用在教育、書籍出版、表演等服務項目上。商標局經過審查,認為此商標是對成語“自力更生”的更改,但與成語“自力更生”差別較大,不會影響人們對成語“自力更生”的認知,也不易產生不良社會影響,因此核準了此商標的注冊申請。
由此可見使用成語注冊商標法律上是允許的,但是想要注冊成功卻是難上加難。企紅網小編建議大家三思而后行。